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进修社 人气:1.64W

通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1号)部署,我部定于20xx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开展“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主题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厚植安全文化,突出强基固本,激发安全发展内生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更可靠的交通运输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主题宣讲。一是部领导将撰写“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署名文章。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中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结合地域(领域)特点和安全特征,论本质安全、话平安交通,在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二是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中央企业要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重点围绕法规制度、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开展宣讲,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促进责任落实。三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选择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展览、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对基层一线开展警示教育。

(二)推动学习共进。一是组织共享“平安交通”经验交流。各地要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平安交通6+1”,开展一次现场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交流。部将组织一次试点单位现场交流会,各地要总结本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企业,开展一次现场观摩。三是通过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介,开设专版专栏和专家访谈,介绍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做法,进行广泛交流和互动。

(三)实施专项行动。一是针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二是通过“双随机”、曝光平台、“随手拍”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行动。三是在广场、站场、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社区、学校,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行动。四是针对客运和城市轨道交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行动。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部安委会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部安委办具体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跟踪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联络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部将适时组织督导组,进行实地督查。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信息和党政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及时报送部安委办,并请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7月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部安委办将在7月中旬通报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篇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达州市委、市政府和万源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四川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依法治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同时开展。

四、主要活动安排

交通运输各单位、企业在总结历年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在所辖区域内的车站(渡口、码头)和营运车辆(船舶)、公路养护站和超限运输检测站、施工工地等人口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标语,设置公共宣传栏、橱窗、画廊,在城市公交、出租车、各类客运车辆上张贴宣传标语等;要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行业内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排:5月31日至6月7日。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在局安办的统一安排下,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版块,现场演示应急自救互救方法,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对安全生产问题的咨询。二是充分利用媒体营造声势。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发挥12350热线等平台作用,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活动。在活动中鼓励广大群众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照片,以及对安全生产的期望等内容分享到朋友圈,通过层层传递,不断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在新闻媒体、各类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安全警示教育专栏,举办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集中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积极参与全国组委会组织的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国组委会将举办 “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策划开展类似宣教活动,发现和培养一批安全知识丰富、演讲口才出众、先进事迹突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者,创作和推荐一批紧扣主题、弘扬正能量的安全文化产品。

(五)开展暗查暗访排查隐患活动。各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针对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曝光一批典型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有效推动全社会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交通运输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本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演练要结合汛期特点,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同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开展行业性宣传教育活动。交通运输各单位、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职工安全消防知识普及竞赛活动和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宣传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管理者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八)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交通运输各单位、企业动员组织本单位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拍照后及时上传局安办,局安办经筛选后上传至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将推荐部分到安全科普网邮箱。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健全、经费到位、责任到人。并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按照省、市安办统一部署,认真策划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并加强督促指导,使安全宣教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真正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二)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在重要时段、重点版面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并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率。通过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

(三)加强沟通,强化考核。交通运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强化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各单位分别于5月19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1日前将总结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局安办。同时要落实专人在6月份每周五10时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照片。
 

篇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6]8号)、《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16]2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交安[2016]12号)安排,为扎实开展好20xx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大力开展“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法制,巩固安全基础,打造本质安全,全面遏制道路运输事故,为我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道路运输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州)、威宁县、仁怀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开展和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

三、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货)运站同时开展。具体活动内容有:

(一)开展宣教活动。一是省道路运输局党政主要领导将结合行业实际和安全工作特点,论本质安全、话平安运输,在贵州省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网等媒体上发表文章。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工作职责,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重点围绕法规制度、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开展宣教活动,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促进责任落实。

(二)推动学习共进。一是组织共享“平安交通”经验交流。省道路运输局将结合“平安交通”建设行动要求,深入推进“平安车辆”、“平安车站”创建,选取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地区,分别开展一次现场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流。省道路运输局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企业,开展一次现场观摩。三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通过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广泛交流和互动。

(三)实施专项行动。一是省道路运输局要针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二是各单位要通过“双随机”、曝光平台、“随手拍”等形式多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行动。三是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在广场、客货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行动。四是省道路运输局将牵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五是各单位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六是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文明汽车客运站“回头看”检查活动,及时总结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谋划,做好安排部署,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以及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抓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二)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类宣传文化阵地以及客运站等窗口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平安交通”建设,坚持正面宣传,大力普及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监督,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强化跟踪督导。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内容的督促检查,实时掌握活动动态,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批评指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避免流于形式。省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实地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重视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和情况,确定一名联络员,将活动动态(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及时报送省道路运输局并于7月3日12:00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省道路运输局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