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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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交通运输局策划安全生产月活动,如下为具体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1】

根据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安排部署,为扎实开展好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市领导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助力平安交通纵深发展。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指导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月”的有关活动。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潘本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周立平(市公路路政局副局长)

朱拥军(市道路运输局副局长)

周 皓(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李 明(市交通质监处负责人)

黄久贵(市交通运输局宣传法规科科长)

何 金(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安全监督科,由何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

三、活动内容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全市同时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行业领域特点,谈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话平安交通建设,在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二是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深入车船、站场、工地一线,重点围绕推进安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行宣讲,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三是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快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实机制;交通运输企业主要领导要面向全体员工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奖惩办法,激励和引导全体员工全面参与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四是开展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标杆企业现场观摩活动。设立“模范安全生产标杆企业”经验交流专栏,组织开展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先进典型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市道路运输局和市地方海事局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全员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企业参观学习,借鉴其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推进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市公路路政局、市道路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

6月1日,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本单位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手机信息平台等方式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督促相关企业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要利用行业优势,通过在汽车站场、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月”标语,在公交车、出租车车载视频上播放安全生产标语和视频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责任单位:局宣传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市道路运输局、市公路路政局、地方海事局、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

(三)开展“企业负责人话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道路运管局、市地方海事局要组织行业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企业负责人话安全”活动,市交通质监处要组织交通在建重点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负责人话安全”活动,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也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至少开展一次话安全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上公开课等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理念。(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市道路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

(四)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是组织参加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今年的主题和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宣传资料,市局统一组织参加全市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提供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等咨询与服务。二是宣传日当天,全市的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客船等要利用车(船)载视频密集播放安全宣传片。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单位要在当地安委办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宣传法规科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交通运输行业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宣传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市道路运输局、市公路路政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辨识教育公告活动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公路水运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公路安保和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结合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开展违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随手拍活动,强化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市道路运输局、市公路路政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七)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探讨、播放警示教育片、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防大事故、除大隐患”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局、市公路路政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结合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结合当前汛期特点开展好旅客应急输送、公路应急抢通、水上应急救援等演练。局属各单位要至少指导1家行业企业或在建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综合演练活动,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局、市公路路政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九)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由市治超办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活动,协调遵义公路管理局南段和播州区农村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一次以“严厉打击恶性超限超载行为,大力维护公路交通安全”为主题的“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公路路政局、市道路运输局)

(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一是扎实推进行业“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二是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三是组织行业企业编排安全生产文艺会演节目,市运管局、市海事局和市级交通相关国有企业要各选送1个优秀节目参加全市安全文艺汇演优秀节目筛选;四是广泛发动企业职工积极参加“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六是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专项宣教活动,通过书画比赛、摄影展览和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安全征文、技能比武等形式,开展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市道路运输局、市公路路政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处,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经费保障,细化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跟踪督导。强化“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督导,切实把活动与推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从严从实从细组织开展好活动。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信息和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及时报送市局安全监督科。每周四前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活动动态(活动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重大活动随时报送。5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名单,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市交通运输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2】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20xx年玉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20xx〕8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第xx个“安全生产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

三、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依法防止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传活动。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领导在玉林电视台发表的讲话。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以及本局下属各单位。

2.组织宣讲工作组到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宣讲,重点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内容。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

3.利用手机短信、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

4.与辖区内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促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

(二)组织参加“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时开始,市安委会组织在人民东路两侧路段开展 “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开设咨询活动点,制作“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板报、挂图张挂,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解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传播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宣讲各类事故的防范方法。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局属各行业管理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当地安委会部署参加活动)。

(三)注重实效,广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包括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广告、宣传板报、召开知识讲座、培训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各企业要结合创建职业健康工作场所等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

(四)有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全市交通运输企业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xx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

(五)组织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级运管部门要指导客运企业组织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六)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

(七)深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六打六治”专题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围绕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建设施工、水路运输等重点领域选取2—3个重点地区,邀请专家进行暗查暗访,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八)积极开展安全责任专题活动。组织一次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专题督查。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九)组织开展安全素质专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

(十)开展应急救援专题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行业特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广泛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自救和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管理处。

(十一)广泛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确保宣传无死角、没盲区、全覆盖。广泛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积极组织、发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和企业参与全国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本局下属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夯实安全生产社会基础,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水平的根本措施。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集中性、突击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一项具体的活动,都要有一个实施方案,要将任务的内容、完成的时限、工作的要求等一一交待清楚。特别是群众性的社会活动,要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细节,务必做到严密、扎实、安全有序,确保各项活动项项有人主管,事事有人负责,件件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局综合科要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制定活动方案,策划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生全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保障经费,保证人力。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需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指导、监督职能,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参与活动各方形成合力。

(六)收集材料,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科备案。活动期间注意收集活动信息和资料,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要进行高清录影,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科。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照片请于7月5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科,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委办。上述报送材料和照片都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