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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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一: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安委办 [20xx]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弘扬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为建设世界一流的清洁能源供应商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紧密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安全生产的深刻内涵,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各子分公司领导要深入各厂(矿、站、段),亲自组织,亲自宣讲,做到每厂(矿站、段)一场安全宣讲课,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通知》中规定的统一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舆论工具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研讨分析会等,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反思,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推动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防范安全事故。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演练,煤矿、电厂、铁路、港口、航运和煤化工企业都要针对行业安全工作特点,举办应急演练活动。要对预案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严谨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切实增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素养为宗旨,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各级领导、业务主管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主题演讲和安全知识大赛。

(六)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各级党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深入现场、深入一线、深入到职工群众当中,继续开展“安康标”竞赛、“青安岗在行动”、“红旗班组”评选、创建“工人先锋号”、“幸福员工”工程等系列安全活动,切实加强群安网员、青安岗员、家属协管员“三员“建设,努力把安全文化活动举办的丰富多彩、有声有色,不断扩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关注度,进一步激发员工热情,增强活动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促进安全发展为核心,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网站开辟活动专栏,在主要办公场所,厂矿、站段、车间等地点设立咨询台和宣传站,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落实集团公司1号文件精神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将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 “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严格进行考核评分,指导活动有效开展,推进活动落实。活动期间,集团公司将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见《通知》附件1: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要求,重点检查《通知》贯彻执行情况、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活动取得效果等。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调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交流活动取得经验,并将活动情况及时报送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

请各子分公司于4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推荐表(国务院安委会《通知》附件2),于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篇二: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xx年6月是全国第xx个、我省第xx个“安全生产月”。 为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安全监督视频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结合我市水务实际,制定20xx年xx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事故防控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治、宣传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加强水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全市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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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机构

局机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安委会办公室主办,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坚持突出主题抓内容,注重实效抓短板,按照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主要活动内容

毕业找工作,上,

(一)深入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采取发表学习体会、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本单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对当前水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认识。

(二)组织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以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提高广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和能力(方案见附件1)。

(三)有效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和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xx〕3号)的要求,组织学习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xx版)》、警示教育片《覆车之鉴》《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系列讲座》等资料。结合水利部制作的水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2009年~20xx 年)》等警示教育资料,组织动员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水利一线从业人员以集中观看和学习、召开研讨交流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四)组织参加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为达到学习先进、交流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水利部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2),不断提高我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水平。同时,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认真评估、查摆问题,根据演练评估情况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我市水务行业应急处置水平。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好“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二是积极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按照《关于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的通知》(安组委办〔20xx〕2号)的要求,自行组织制作和报送具有水务行业特色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等安全文化精品。三是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结合水利部在《中国水利报》开设的安全生产月专栏、在水利安全监督网设立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自行组织报送安全生产月特色活动等。

(六)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在本单位选树先进典型,层层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和塑造各级水务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好作风、好形象。

(七)积极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做到即时拍即时传,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 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有关微信公共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要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全省职工“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的积极作用。

(八)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讲、安全论坛、安全征文、安全展览、安全生产歌咏比赛等多种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水务建设项目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度汛;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水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安委会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分管,成立专门活动机构,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形式创新,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予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和青年、妇女积极投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扩大安全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强化督查,推动工作开展。市局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水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定期督查通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基层和企业活动的典型经验,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和交流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各地各单位要推荐安全生产月宣传联络员1名,于5月20日前将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市局督查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中午12:00前将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局督查室,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市局督查室,于7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大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等资料报送市局督查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篇三: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月”活动于20xx年6月1-30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安全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开展“安全月”活动,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安全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月”活动分为全国性、行业性和区域性活动三部分。

(一)全国性活动

1.举办“安全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以全国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做动员讲话,请省级组委会及中央企业代表发言,请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2.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安全月”期间,各地区要在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各产煤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3.开展第三个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9日)。各地区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通过建立国家、区域、企业的警示教育展馆(厅),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

4.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众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要注重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咨询与服务。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区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和实际筹备情况,选择部分近期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地区、企业,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出席宣传咨询活动和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活动。

5.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16日)。围绕落实《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34号),各地区和企业要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创办安全文化产业园区、主题公园、文化街区、安全文化宣教展馆(厅)等;推出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进一步繁荣安全文化创意与生产,满足职工和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一是各地区要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二是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三是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四是举办“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并网上直播;五是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书画展、安全文化征文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推出“安全月”主题展板、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六是各地区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各地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7.组织第15次“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主流新闻媒体记者,以深度宣传报道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深入推进“(20xx“和你在一起”:亲子活动方案)打非治违”行动、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情况为主线,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石油石化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新疆行”活动。

下半年,拟择时再次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行,组织主流媒体专题采访组,深入重点地区煤矿企业,采访、督导、宣传“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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