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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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如下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港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港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交安〔20xx〕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安办〔20xx〕48号)文件精神,定于20xx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压降一般事故,为促进全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港口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港人员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指导港口安全月活动开展,成立港口“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市港口管理局党组成员、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平浩生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港务与安全处,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安全月”活动动员会议。利用召开上半年港口安全工作会议契机,部署港口“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等媒介加大宣传,营造安全月活动氛围,让安全月活动开展在6月,持续在心中。

(二)积极参与省市“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港口经营企业参加“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主题宣讲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等。

(三)开展第二季度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活动。结合20xx年连云港港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确保港口安全生产。

(四)组织港口设施保安训练。选择重点企业开展港口设施保安训练,组织各港口设施保安单位进行观摩,对港口设施保安演习的问题座谈研讨,共同提出对策措施,提高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本质安全度。

(五)组织港口消防培训讲座。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的通知》(安委办〔20xx〕14号)要求,邀请市消防防火中心到港口进行消防培训,对港口安全生产存在的消防问题座谈研讨,提高港口消防工作的能力。

(六)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其他港口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港口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六、活动要求

港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科学组织,不断创新,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牵头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取得实效,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关爱生命从我做起”的理念。

(二)要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安全文化决定安全行为,各单位要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到安全文化建设的层面上来,紧紧抓住安全文化建设这个重点不放松,通过安全月活动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探索建立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关爱生命从我做起”的理念。

(三)要积极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我局,让本次活动获得实效。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7月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我局。

 

  港口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总是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

三、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成立北海市港务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港口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乔桂荣(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成 员:朱正威、杨杰、吴山、李剑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正威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传真):0779-3900311。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

组织好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的典型案例分析座谈会,对本局内部职工举办一次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制讲座,由本局主要负责人与港口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我局组织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北部湾广场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知识手册和专家答疑等方式,为职工和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继续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

各港口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按要求配足学习宣贯资料。各港口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手一本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各港口企业要在港区悬持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本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人手一本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新《安全生产法》(读本)。港口客运站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告知服务。

(四)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

各港口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0号)要求,设置本企业的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结合港口危险货物罐区和油气管线隐患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治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曝光行动。

有组织地开展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剖析事故原因,举案说法,吸取事故教训。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各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港口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九)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各港口企业要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认真部署,积极行动。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细化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开展防汛防台工作专项检查,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港口行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征订发放,大力传播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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