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未成年人就业入学可不汇报犯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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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时不满18岁,且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随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其犯罪的事实将不再为外界知悉和利用。昨日,新会法院未成年人前科封存仪式举行,何某成为江门地区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首名受益者。

广东江门未成年人就业入学可不汇报犯罪前科

新会法院称,该项制度的实施有助于避免未成年罪犯因实施较轻刑事犯罪行为造成的“标签”效应,从而给他们创造一个改过自身、重投社会的机会

适应对象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但对于抢劫、杀人等重大犯罪,不适用该制度。

适应范围

法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作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对相关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告知当事人在入伍、就业、入学时,可以免除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的义务。

而同样实施该制度的检察院、公安局在收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和封存决定之日起也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司法部门也将在社区矫正期满之日起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据介绍,犯罪记录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相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除外,而依法查询的单位,也应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