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现状与特点

进修社 人气:3.1W

论文摘要 未成年犯罪案件有其固有的特点。深入研究这些案件,了解未成年犯罪的趋势、特点,有利于更好地做好控制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论文关键词 未成年犯罪 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 一、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2009至2011年)

试析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现状与特点

(一)批捕案件受理情况

三年来,某市未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943件1821人,与同期相比分别件数下降20.6%、人数下降23.3%;其中未成年人1150人,占受理案件总人数的63.2%,人数同比下降19.6%。经审查,批准逮捕1639人,同比下降23.6%,其中未成年人1016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62%,人数同比下降21.3%。

(二)起诉案件受理情况

三年来该市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32件2278人,与同期相比分别件数下降26.8%、人数下降31.4%;其中未成年人1394人,占受理案件总人数的61.2%,人数同比下降31.5%。经审查,提起公诉1056件2079人,与同期相比分别件数下降25.9%、人数下降33.2%;其中未成年人1327人,占起诉案件总人数的63.8%,人数同比下降29%。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343人,人数同比下降20.2%。

(三)法律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未检部门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4件51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下降22.7%。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件47人,无通知立案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案件同比件数上升19%、人数下降25.4%。公安机关立案后提请批准逮捕19件40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件41人。立案后检察机关建议直诉3件6人,公安移送审查起诉31件55人,提起公诉22件43人;法院依法判处拘役、管制的4人,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的24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

2.侦查监督。不批准逮捕178人(绝对不捕47人、相对不捕63人、存疑不捕68人),其中未成年人126人。不捕率为9.8%,比去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97人(绝对不诉10人,相对不诉87人),其中未成年人90人。不诉率为4.3%,比同年同期上升0.8个百分点。

3.审判监督。书面纠正违法7件,已收到回复7件;按上诉程序提出抗诉1件,分院支持抗诉1件。

(四)特殊检察工作情况

全年共开展心理测试718人,进行社会调查958人,落实法律援助837人,分案起诉96件322人,诉前考察教育72人,落实不捕不诉帮教措施104人。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一)年龄、性别结构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审查逮捕127人(其中女性5人),占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总数的10.8%,人数同比下降20.1%。审查起诉155人(其中女性7人),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11.1%,人数同比下降34.8%。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审查逮捕1052人(其中女性38人),占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总数的89.2%,人数同比下降16.7%。审查起诉1236人(其中女性56人),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88.7%,人数同比下降28.7%。

(二)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在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外来未成年人1042人,占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总数的'88.5%,人数同比下降14.3%。在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外来未成年人1143人,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82%,人数同比下降23.7%。

(三)本市籍在校学生及闲散人员犯罪情况

在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中,职技校生32人,人数同比下降33.3%;中小学校生8人,人数同比下降42.9%。在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职技校生82人,人数同比下降55.7%。中小学校生33人,人数同比下降40%。在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本市籍的闲散未成年人66人,占被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总数的5.6%,人数同比下降43.6%。在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本市籍的闲散未成年人104人,占被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总数的7.5%,人数同比下降46.4%。

三、主要案由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盗窃462件747人,占总人数的35.8%,同比件数下降18.1%、人数下降24.2%。其中未成年人531人,同比下降21.6%。抢劫216件453人,占总人数的21.7%,同比件数下降46.8%、人数下降51.7%。其中未成年人347人,同比下降46.3%。寻衅滋事126件322人,占总人数的15.2%,同比件数下降29.2%、人数下降34.2%。其中未成年人186人,同比下降19.5%。聚众斗殴51件181人,占总人数的8.7%,同比件数下降17.7%、人数下降25.5%,其中未成年人100人,同比上升3.1%。故意伤害54件85人,占总人数的4.1%,同比件数下降28%、人数下降33.1%。其中未成年人67人,同比下降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