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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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提取条件

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潍坊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潍坊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的,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月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

2、正常还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3、大病提取的,按照病历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但不应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医疗费金额。

4、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社保。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