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县完成2017年失业保险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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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开始至今,靖安县已经完成2017年失业保险申报工作,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江西:靖安县完成2017年失业保险申报工作

  江西:靖安县完成2017年失业保险申报工作

江西省靖安县为确保失业保险费足额征缴,从2016年12月初开始,该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失业保险稽核申报工作,用一个月的时间,共受理稽核申报单位189家、参保人数4707人,提前顺利完成了该项工作。

为了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局不但在“靖安县政务网”上转发《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稽核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还通过在政府办公信箱下发纸质文件、邮政寄信到乡镇等方式通知每一个参保单位。制定稽核方案,并重点对部分企业缴费基数偏低进行强行增加参保基数。加强了组织领导和人员配置,细化了工作措施,并重点对部分缴费基数偏低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同时,上门宣传“2015年江西省5月份开始费率从2%已降为1%,企业同比去年可少缴33.33%的金额、当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明年还可以申请稳岗补贴政策”等政策,催缴欠费,共计催缴欠费18.72万元。一个月来,该局对全县的应缴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方面进行逐个审查,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34家参保计2855人;企业单位55家参保计1852人。通过稽核申报,全县平均参保工资达到2936元,缴费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77元,预计2017年全年可征收失业保险费167万元。

延伸阅读

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1. 就业转失业人员本人的职工档案(用人单位办理备案时提供);

2. 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南昌市失业人员介绍信”和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折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3.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人须提供领取失业金后办理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1张4寸经营场所照片等材料。

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事程序

1.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7天之内,须携带相关材料和解除职工的档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身份确认和待遇审核,办理备案手续。

2. 就业转失业人员接到单位通知后,本人(仅限于本人办理不得代办)须在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之内(以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到失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3. 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个人应填写“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卡” ,并到指定的南昌银行子固路支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确认后为其发放《就业与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