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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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安县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安县多举措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关系到每一位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做好待遇发放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服务到家。由于经济形势下行,我县一些企业也遇到严重的`经营问题,企业减员增多,甚至出现了破产企业,如何解决这部分下岗职工的待遇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显得尤为重要。我局积极作为,通过发放失业保险申领须知,增加经办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等措施,严格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及时接收并审验认定下岗失业人员的待遇标准,使失业保险金在较短时间很快发放到这部分失业人员手中。截至目前,我县失业保险金新增领取645人,通过失业金的发放,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从心理上、经济上给予他们大力支持,从而维护了全县社会经济形势的稳定。

 二是关心理解,化解难题。异地失业人员转入我县申请代发,在失业人员无法开具待遇转移联系函的情况下,我局及时凭解除合同文件及身份证出据相关接收函,减少了失业人员往返的路程,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做好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工作,今年在针对聋哑等残疾失业人员申领转迁时,我局积极想办法、多次与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取得联系,与家属沟通并跟踪服务,顺利地将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到异地,保证失业人员能按时领取。截至目前,共接收异地转入代发人员25人,转出领取6人,妥善地解决了这部分人失业保险金待遇接续问题。

 三是贴心服务,解决担忧。我局切实维护失业人员利益,及时为失业金领取人员办理医保参保工作,发放并填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告知书和参加接续基本医保注意事项,明确代缴医保的时间范围。在帮助理清各种事项后由异地缴纳医保的失业金领取人员本人签字确认,我们再告知他们规定的时间内来报销缴纳的医疗保险,截至目前,新增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40人,异地解决医疗保险5人,极大地解决了他们生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