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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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中学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修改稿)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落实依法治校教育方针,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制定《初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其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育人效果两个方面。

一、师德表现考核办法(15分)包括基础分9分+3分学生问卷+3分教师问卷)。

(一)考核数据。考核教师数据每学期以政教处、教导处、学校抽查记录、学生问卷、教师互评为准。

(二)考核方法。采用扣分和分级加分的方法。如果出现重复扣分,除说明按某规定扣分外,采用重复扣分的办法,扣分扣完师德15分为止。

(三)考核细则。(除对分级加分项作说明外,其它项均为扣分项。)

1、依法执教

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严格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对如下不良言行作如下规定:

1)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其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学生反映经学校查实者或者被学校发现者,每次,师德考核扣5分。

2)教师在工作有违犯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者,师德核扣10分。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不能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其不良行为扣相应的分数。

4)严格遵守一费制收费标准,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设立项目收费者,学校对其进行教育,在将收费款退还给学生后,将检查书上交学校,师德考核扣5分;如果同一个事情,第二次违犯,师德考核扣10分,并向全体教师检讨。

2、爱岗敬业

教师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由教导处负责教师的教学常规标准制定与考评,对如下不良言行作如下规定:

1)半年内,有无故一周不上课的教师,一次扣2分。

2)学期内,学生一次作业有连续补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教师,一次扣2分。

3)学期内,不备课上课超过4次的教师扣2分;作业4次以上未及时批改的教师扣2分;或者不备课、不批改作业累计超过6次的教师扣2分。

4)请假、旷工按出勤规定扣分。周前会一次作为4节计算。

5)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对遇到学生中不良行为进行劝说、制止教育。对于学生出现打闹、上网、抢饭等不良行为或者特殊情况(如安全问题、特室管理等)不及时进行劝说、教育和汇报,每一次扣0.2分;对出现严重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负,师德考核扣1分。

6)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因工作渎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轻者每次师德考核扣1分,严重者且造成一定影响者,每次扣5分。

3、热爱学生、尊重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