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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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国内,租赁业被誉为“朝阳产业”,与传统的银行业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达程度与我国的经济规模、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还很不相称。那么在深圳是如何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

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

  

外商投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审核要点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须注明“融资租赁”字样,名称及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

2、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与租赁交易相关的担保业务,但不得为主营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担保”字样。

3、应要求境外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严格审查其境外资产情况。

4、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5、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

6、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7、详细咨询腾博林先生189-4872-5085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