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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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语: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武汉市将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来看看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清单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均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可在创业地社区领取或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

三、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创业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申请。对于一地多照的经营户和一照多址经营户,具有法人资格、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依法纳税的,在纳税所在地社区申请。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向创业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四、办理依据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关于印发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4号)

  武汉市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清单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依法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在创业地社区领取或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2、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合伙人《就业创业证》(或《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6、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

三、申报地点

向企业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四、办理依据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关于印发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4号)

  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清单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对在我市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1、有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的;

2、已入驻各级孵化基地(孵化器)、创业园区,并获得园区提供担保文件的;

3、有大、中型企业或连锁企业出具担保文件的;

4、有动漫、软件设计等行业从业资格的,且申请贷款项目有市级相关部门批文的;

5、在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且项目获得资助的;

6、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获得省、市人社部门资金资助的。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或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2、《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武汉市居住证》(非武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以及发明专利证书或各类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有关担保文件、项目获得资金资助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四、办理依据

《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73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关于印发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