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6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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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方面实现了6个突破。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6突破

扩大范围 支持各类人员创业

将贷款范围在原有7类人员的基础上,扩大到自主创业的科技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所有城乡创业人员。创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兴办企业,如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登记注册的也视同个人自主创业,享受小额贷款政策。

提高额度 合伙经营可贷70万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人员,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妇女8万元)一律提高到10万元。对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成功且诚信经营、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自谋职业者和自主创业人员,可再次申请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也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给予人均5—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下,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提高贴息 支持个人自主创业

对自行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符合条件的条件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个人,经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照规定比例和额度给予贴息。我市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贴息政策但超出的'同级财政负担。

降低门槛 更多人享优惠政策

在原有保证人、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三种反担保方式外,将反担保人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对于农村劳动者贷款也可以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或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的办法。对无反担保人或抵(质)押品的,可以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商标、专利等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反担保。

重心下移 增加11家担保中心

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区都设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在原有1家市级担保机构、1家经办银行的基础上,新增加11家担保机构、7家经办银行。同时,市、区、县(市)财政部门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投入力度。

扩大规模 满足各类人员需求

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联合办公等形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为创业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为鼓励更多的人自主创业创新,积极扩大贷款发放规模,经办银行贷款发放比例由过去的1∶5提高到1∶8,最大限度满足各类创业人员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