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变更:外资变更董事、总经理、监事与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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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语:外资企业董事、总经理、监事与章程的变更有哪些流程与资料,大家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外资企业变更:外资变更董事、总经理、监事与章程

一、外资企业变更章程:

(1)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审批机关的批复;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外资变更董事、总经理、监事:

(1)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填妥《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表;

(2)变更董事、监事应提交原董事、监事的免职文件;变更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如董事、监事人数发生变化,应提交批准机关的批复及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外资企业已设立分支机构的:

(1)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的:

(1)加盖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已注销的:

(1)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2)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外资企业变更董事会成员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外资批准机关,商务局备案(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的申请;

2、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的决议;

3、新董事会成员名单;

4、委派书;

5、相关人员免职证明;

6、原来没有监事的,须设监事会或监事1名,公司监事不能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如果只有一个投资方,监事可以委派;两方及以上投资监事需聘任,并在章程组织机构一章中明确其权利义务。

二、外资登记机关,工商局变更登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变更董事会成员申请书;

2、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的董事会决议;

3、新董事会成员名单;

4、委派书;

5、相关人员免职证明;

6、原来没有监事的,须设监事会或监事1名,公司监事不能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如果只有一个投资方,监事可以委派;两方及以上投资监事需聘任,并在章程组织机构一章中明确其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