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开发的主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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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开发的策略指保险产品开发的方法和途径,它集中地体现着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战略,是保险公司经营策略的重要构成部分。产品开发的目的在于选准公司的业务经营方向和战略,争取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较大的市场份额。各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时可以根据保险市场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现实条件采用不同的技术策略、组合策略、组织策略、时机策略。

保险产品开发的主要策略

1.保险产品开发的技术策略
  保险产品开发的技术策略主要包括:创新策略、改进策略、引进策略和更新策略。

创新策略即根据市场需求特点及趋势,设计开发出全新保险产品,如著名的英国劳合社在保险产品开发上曾经多次首开先河,从而也奠定了其在世界保险业中300年来的特殊地位。但是因创新产品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产品创新需要企业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管理实力和营销实力,一般的小公司难以为之。

改进策略既对现存保险公司的险种进行技术改进,保持其长处,克服其缺陷,以便对保险客户更具吸引力。该策略的运用可节省公司的人力、物力,所以许多保险公司采用这一策略来竞争保险业务,但它也存在着险种面孔老并易被其他公司仿效的缺陷。对于小保险公司而言,走技术创新之路比较困难。而对现有产品进行适当改进,应当是一条捷径。改进可以是功能上的完善,也可以是保险费率、缴费方式、服务形式等方面的进步。

引进策略即直接从其他保险公司那里原样引进险种。这种策略因有具体参照物又不费财力、人力,风险甚小,虽然在运作中具有滞后性,但也被许多保险公司采用。

更新策略即对公司过去开发过的老险种进行改进,使之符合保险客户的现实需求。

2.保险产品开发的组合策略
  在对现有保险产品进行横向、纵向或交叉组合的基础上,可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保险新产品。组合方式一般有:

①财产险之间的组合,即对现有财产保险产品进行合理重组,如汽车保险与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组合在一起销售,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等;

②人身险之间的组合,如养老金保险为主险,大病保险为附加险的组合;

③财产险与人身险相组合,即对这两个大类所含小类进行合理组合,例如财产险系列中附加人身意外伤害险。

3.保险产品开发的组织策略
  在开发产品的过程中,如何组织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策略。一般有自主开发和联合开发两种方式:自主开发险种即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市场调查部门、产品设计部门及专门人员来开发保险产品,它一般被实力雄厚的大保险公司所采用;联合开发险种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与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经纪人或有关社会机构的合作,共同设计推出新险种,这样可以少走弯路,并提高险种的质量。

4.保险产品开发的时机策略
  险种开发出来后,找准适当的时机进入市场也是很重要的。在保险经营实践中,并非各种险种都是率先投入市场就好。保险的竞争需要抓住时机,时不待我,但何时开发新产品,是要仔细研究的,主要有抢先、跟随和拖后三种策略。

①抢先策略,就是争取在保险市场上最先推出某种新产品。因为市场上有需求,又无竞争者,所以抢先推出新产品可能为企业带来可观利润,可最先占领某类保险市场、提高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但正因为抢先一步,无先例可以借鉴,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竞争中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的企业通常采用这一策略;

②跟随策略,即根据其他保险公司的某一新险种经营情况,摸清市场情况及该险种效益情况后,结合本企业特点,紧跟潮流开发新产品分析该险种市场和效益。同时,当某一险种的效益滑坡、走向衰竭之时迅速撤离市场,避免损失;

③拖后策略,即先观察其他企业的产品经营绩效,借鉴其经验,吸取其教训,再开发或改进产品。虽然在产品开发时间上落后了,但往往具有后发优势,开发出更新、更有吸引力的险种去吸引保险客户,也会取得良好的产品营销效果。

总之,保险公司在观念上应以动态的观点去看待保险产品,因为保险产品存在的意义在于其能够满足保险客户的需求,而保险需求又在不断变化,保险产品也应随之变化。由于保险需求具有多层次性,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也应该具有多层次性。保险产品的开发必须为保险营销、保险承保、防灾防损以及保险理赔等打好基础,为其他保险经营环节的顺利开展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