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知识工作者都是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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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创造,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误解:体力劳动者是典型的制造工作者,知识工作者才是名副其实的创造或创新工作者,其实不然!

不是所有的知识工作者都是创造者

    事实上,创造工作者与体力劳动者以及知识工作者之间的区别,首先体现在个体工作方式层面上、而并非个体工具上究竟使用体力还是知识。

    我们知道,体力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不断重复,乃至于成为日常生活的某种习惯!这也是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贡献:排斥掉一切情感因素,让标准化劳动成为一种习惯,其中的法宝就是不断重复。

    当然,某种程度上,专业知识工作者其实也是不断“重复”的大师!因为专业知识工作者,大多局限于自己熟悉的专业知识领域。在工作方式层面上,专业知识工作者需要的是专注和专一,某种程度上等同于重复或不断重复。从这个角度来说,一些知识型企业以及知识工作者,其实与“创造”这个词无关!即使大名鼎鼎的微软公司,其中一部分所谓知识工作者,也已经沦落为了变相的体力劳动者。

    因为他们同工人一样不断重复,区别只是体力劳动者重复体力,而知识工作者重复的是某些技术而已。

    但是,创造工作者(包括了设计师、策划师、影视导演等等)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不重复或很少重复!没有人会把一个不断重复自己的人,称之为创造力出色的优秀策划师。

    事实上,“不重复”作为一种工作方式,几乎可以说是创造工作者的专利!相反,假如你不断重复,无论重复自己、还是重复他人,仅仅只是模仿而非创造!原因也很简单:外部顾客需求不一样,所以解决之道也不一样。

    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创造工作者,其实是使用不同思维方式(也就是智慧)创造需求的人!关于这一点,我们记住一个常识:知识本身不会创造需求,智慧才会创造需求!许多时候,新产品之所以只能躺在仓库里呼呼大睡,就是缺乏智慧而找不到相应的顾客需求!这也是“智慧工作者”和“知识工作者”的区别之一:知识工作者向内,关注组织内部的新技术或新产品。智慧工作者向外,关注组织外部顾客需求。

    我们知道:体力可以分工,知识可以分工,但是,智慧无法分工!更准确地说,以思维方式为特征的智慧无法分工。

    我们永远不能将一种以思维方式为特征的智慧(譬如看法或观点)分工或分段,布置给不同的人共同合作完成。恰好相反,一个观点与另外一个观点的不同,并不在于解决方案中某些技术性的细枝末节,而是体现在思维方式层面上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事实上,思维方式层面智慧的'价值,在于与众不同而非与众相同,也就是对于同一问题的不同看法!直白地说,如果你只会随大流儿的点头而不是摇头,那么,你其实就是一头没有脑子的猪!当然,这并非骂你或羞辱你,只不过再次提醒你:智慧创造价值在于与众不同、而非与众相同。

    因此,观点的碰撞之所以成为一种新合作方式,首先是由于智慧无法分工造成的!

    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人与人之间,从组织管理层面来说,有两种合作方式:一种是通过分工而形成的流程型合作方式,另外一种是无法分工而形成的非流程型合作方式。

    通常来说,体力劳动者遵循分工而形成的流程型合作方式,如同中国俗语所说,“铁路工人、各管一段”,彼此之间不能跨界。但是,以思维方式为特征的智慧,由于无法分工或分段,只能采取非流程型的碰撞式合作。事实上,自工业化以来,分工导致专业化,专业化导致职业化,进而形成了韦伯口中所说的“官僚行政体系”。但它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导致职业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如果我们遵循“不能越雷池一步”的严苛分工边界,等同于把“智慧”像养家鸡一样关在狭窄笼子里圈养。从这个角度来说,新合作方式至少破除了壁垒森严的分工边界,为融合式创新、而非专业化创新提供了一种新路径。

    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看看Google公司的工作场景,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在Google公司的办公室里,代表着纪律严明的统一装饰色不见了;个性很强的个体可以按照个人的喜好,把个人工作空间变得五颜六色;人们不仅可以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工作,甚至可以带着自己的爱狗一同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