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范本(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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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范本(精选7篇)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1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现根据县局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镇教师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小学、幼儿教师必须提高认识,自觉遵守本制度。

二、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的须书面向完小校长提出,由完小校长审批;超过半天且在三天以内的须书面向中心校校长提出,由中心校校长审批;超过三天的,须经过中心小学书面向教育局提出,由教育局审批。各类请假均必须得到审批后方可离校,回校后还需及时到校长室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三、遇有急事来不及请假,或校长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请假,要到教导处请假,过后再到校长室补假,并补填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四、迟到五分钟(含)以上,并耽误上课的即视为旷工半天。早退五分钟(含)以上的`,亦视为旷工半天。

五、因公外出需提前说明,否则事后汇报。

六、病假(“四大病”除外)事假情况属实,时间较长,需由学校找人代课的,请假教师必须按请假时间先向中心校会计室缴纳代课金(每月按300元计),然后方予以办理请假手续。连续请假超过三个月的,严格按照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八、各类请销假,学校必须如实做好记录,留存好相关材料,中心校将不定期组织随机抽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镇。

九、本制度自二0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2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二、请销假规定

1、教师因公出差,函授学习,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

2、教师的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假,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5、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一天内由主管副校长签字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三、考勤时段

考勤包涵:上班、出差、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值班等。

四、考勤方法

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

五、考勤量化奖惩

每人每学期事假、病假计入教师综合量化评估,还将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

1、教导处负责每月汇总公示,上报校长室。

2、本规定由教导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3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病、事假管理权限,根据《牙克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病、事假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

1、病假半天到政教处请假,并到政教处填写假条。

2、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2个月以内(含2个月)找校长请假。

(1)请病假一周以内(含一周)找校长请假并到政教处填写假条备案。

(2)请假一周以上半个月以内(含半个月)找校长请假同时要有书面申请和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诊断书或病历等),到政教处备案履行请假手续。

(3)连续病假半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含2个月)找校长请假同时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到政教处备案。

2、连续病假2个月以上,要填写《牙克石市教职工病、事假审批表》,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并携带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病历(原件、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办审批备案。

二、事假

1、请事假半天到政教处请假,并到政教处填写假条。

2、请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含1个月),找校长请假,并出具假条。校长同意后到政教处备案。

3、请事假1个月以上,本人提供相关确需请假的证明材料,填写《牙克石市教职工病、事假审批表》,学校签署意见,到教育局人事办审批备案。

三、教职工病、事假期满后,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岗工作的,必须重新办理病、事假手续。

四、教职工请假期满返岗后,要及时到政教处办理销假手续。

五、教师请假时,在政教处请假备案的同时要到教导处登记备案。

六、对未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私自休假的教职工按旷工处理,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教职工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休假按相关规定执行,校长审批,政教处备案。

八、本规定自二〇xx年五月十五日执行。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4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管理常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严格坐班考勤制度,把请假考勤、坐班考勤落实到每天的考核工作中去。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杨庄前河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法定假、病假、事假、旷工等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要求写好假条,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法定假包括:婚假、产假、丧假、忙假。

二、上班时间不到岗或中途离岗外出不归,既不向学校请假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凡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销假。

四、出公差须服从学校的安排,并提前向教导处报告,说明出差期间需安排的课。因公出差者要尽可能提前调课,或返校后补课,妥善处理出公差与教学之间的矛盾。

五、请假要求

1、请病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一般在前一天或当天上班以前向王校长请假,填写统一假条。按照双方自愿调课原则,做好课务移交工作,并经接课方签字后,再交校长审批生效,由本人即时向教导处和行政值周报告。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记录。

2、教师确需处理个人私事,半天假期内,可自行调课,“半天假”必须按要求写好假条,经相关人员签字接课后,交王校长审批,再交徐校长考勤备案。

3、晚值班老师每大周可请假一次,(多一次扣5元)但需报请王校长审批,徐校长备案。未报批按旷工处理,一次扣20元。

4、如遇急病、急事,可先打电话告知王校长和相关负责人,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不能出示医院证明的按事假记录。假期满后返校途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不能按时到班者先电话向校长请假,返校后须凭有关证明及时补假并销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5、假条审批由王校长专门负责,如王校长不在校,则请假人与王校长电话联系,经同意后,由徐校长审批。坚决杜绝代假、随意假。

6、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到学校或请霸王假,可记为“旷工”。

六、请假期间考勤奖处理:

第一、经学校同意的法定假、重病、大病以及学校出公差等特殊情况中的课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导处负责写好书面通知交接课教师,按每节3元补助给接课教师,被安排接课的教师不得无理拒绝,不到班上课,否则按每节5元扣钱。如发生了安全事故,将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相关经济责任。

第二、经教委审批同意的法定假、重病、大病假在请假期限内不扣课时费(调课费)。法定假在请假期限内,既不扣课时费也不扣考勤费;重病、大病假按每天扣考勤奖10元,其他事假按每天扣20元。

第三、请假人假中的课由签字接课教师负责,并承担相应课堂教学安全责任,所调课务学校既不扣费也不给补助。如果个人无法调课的可请学校调课,学校则按每节3元扣请假人金额补助给接课教师。

第四、全学期无一次请假者得全勤奖100元。

七、旷工与旷课处理

旷课每节扣10元,每学期中“旷课”达到两次,记“不良记录”一次,从第三次节开始,每次扣30元。同时增加记录一次“不良记录”。旷工一天扣60元,记“不良记录”一次。

八、本制度解释由学校负责,如有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决定为准。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5

一、请假与销假

教职工在国家法定假日以外需要请假的,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教师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一般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三天校长签署意见,报胡集中心校审批。

三、请假原因及处理办法:

(一)事假

1、一般婚假7天。

2、父母丧事3天。

(二)病假:

1、教师申请病假应有县级以上医院进出据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假期间,学校要随时了解教师的具体状况,督促教师康复后及时返校上课。

2、因病、伤、残已安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病休,病退手续。

(三)产假:

1、请产假须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第一胎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一般产假三个月。

四、其他:

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超假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无故旷工或在工作期间隐瞒实情,请假,一经发现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6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防范吃空饷现象发生,依据上级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学校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3、各校应用签到机进行签到,数据每两周汇报给文教室一次。

二、请销假规定

1、教师因公出差及参加培训学习的,须向主管领导汇报,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回来后及时汇报。

2、教师的婚假为七天,直系亲属丧假三天,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权威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并在绩效考核中三倍减分。文教室组织活动时确需请假的,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在绩效考核中五倍减分。

5、教师请假半天至一天者由村小负责人批准,一天至三天者由中心校长批准,四天至两周者由文教室一把校长批准,两周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盖章后报县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各中心校负责存档。中心校长、主任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向文教室一把校长请假。

三、考勤时段

考勤包涵:上班、培训学习、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值班等。

四、考勤方法

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

五、考勤量化奖惩

每人每学期事假不得不超过三天,病假不得超过一周,病假超了不扣分,事假每超一天在教师量化中减一分。若出现以上情况,本人将自动放弃评模评优机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其他

1、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适当放低要求,予以照顾。

2、各校负责每月汇总公示,公示结果上报文教室一份,此数据将作为评优评模的依据之一。

3、本规定由各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小学教师请假销假制度7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科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二、请销假规定

1、教师因公出发,函授学习,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

2、教师的婚假为七天、产假五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三天,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并按双倍计算。

5、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半天内由教导主任签字审批,一至两天者由校长批准,三天至半个月者由教委主任批准,两周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盖章后教委主任审批,再报县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三、考勤时段

考勤包涵:上班、出发、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值班等。

四、考勤方法

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

3、农忙时段(一周以内)实行弹性考勤,但必须保证每班一人正常上课,请假时要履行手续,可不计入量化。

五、考勤量化奖惩

1、每人每学期事假不得不超过八天,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病假超了不扣分,事假每超一天在教师量化中减一分,若出现以上情况,本人将自动放弃评先树优机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上班期间,每天按六节课计算。

六、其他

1、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适当放低要求,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2、教导处负责每月汇总公示,上报校长室,并折算计入教师综合量化评估,还将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3、本规定由教导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