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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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0最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0最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一,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全体合伙人参加。

二,合伙人会议的.职权:

1、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2、批准本所主任或执行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提名的部门负责人,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增补;

3、审议批准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案;

5、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

6、决定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

8、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合伙人均有权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上述15项(重大事务)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其他事务由半数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

四,合伙人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