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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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有关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节出差

一、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4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第二节补助标准

一、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二、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三、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四、市区内差旅费按以下标准包干使用(详见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在发放工资时一并发给,不再另行报销:

五、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市外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机票。

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