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薪酬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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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薪酬的管理制度

企业薪酬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 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 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 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 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 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 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 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 初任工资

1、 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 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 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 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 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 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 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

第三章 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 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 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 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 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 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 录用不满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 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 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 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 提薪标准

第四章 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 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 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企业薪酬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企业薪酬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倾斜。

3、建立积极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国家承认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薪等国家承认职称国家承认学历基本工资(元)

1、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人员与业务,公司给与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部门与工作绩效突出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目标而设定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时间:员工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章员工工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成长情况及员工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内容:

1、基本工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新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与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薪酬的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目,公司实行公平合理薪酬福利管理体系,端正员工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保留度和提升员工对公司忠诚度,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结构

1.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相对固定工作报酬。

3.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浮动薪酬根据员工工作绩效表现确定不固定工作报酬。

4.员工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罚款等。

5.员工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公司计发劳动报酬有异议,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日起两周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员工认可公司已经足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用于行政、人事、财务、生产管理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以及系统成套项目工作等相关人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工作人员。

5、员工薪酬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1)管理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2)技术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3)销售系列分为三个等级:

四、薪酬计算方法

1、薪酬计算方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标准确定:

⑴ 固定工资根据员工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再根据员工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参见《员工职务等级表》、《员工基本薪酬等级表》

⑵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每一层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系数,计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 x绩效系数,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办法》。

五、员工福利

员工除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经考核合格,还享受以下福利: 1、工龄补贴

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补贴30元/月。工龄补贴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⑴ 员工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补贴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学习、培训员工,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龄补贴,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龄补贴。

⑶ 事假当月或跨月达10个工作日以上;病假当月或跨月达30个工作日以上从达到之月起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⑷ 每个工龄年度中违规违纪累计3例以上(含3例)员工,及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伤事故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⑸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国家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理,取消其当年度工龄补贴。

2、考勤补贴

根据《员工考勤补贴等级表》确定各职务补贴标准,每月根据其实际考勤表现,计算实际补贴额度。具体为:

考勤补贴=补贴标准 x(1-∑考勤系数),考勤系数确定方法:

3、年终效益奖

根据企业效益决定,具体发放办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文件为准。在公司亏损情况下,无年终效益奖。年终效益奖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发。对于年终效益奖核发时已经离职或提交离职申请员工、年度累计请假30日员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转正员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终效益奖。

4、特殊人才津贴

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300-500元/月,二档为500-800元/月,三档为800-1000元/月。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六、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薪等,为标准薪酬百分之八十;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大学以下标准确定:专科(本科无学位)1级;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研究生无学位)2级;双学士(正高级职称)3级。

3、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参加绩效工资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其它福利。

七、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薪酬进行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调整后薪酬生效日以办公室部人事调令为准。

八、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员工,月薪结合每月出勤天数核算,计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日薪资标准为月薪资总额/21.75天。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薪酬为次月10日,如遇节假日等发放时间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薪酬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薪酬中扣除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劳动者本人因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金。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款项。

3、薪酬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薪酬计算公式如下: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绩效工资、考勤补贴。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C、丧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

E、护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F、工伤假: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G、事假:按日减发岗位基本薪酬。针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总经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H、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在医疗期内按照基本工资60%支付其病伤假期工资,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