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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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税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国税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税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一、工作任务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以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及时有效、规范妥善处理各类涉税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信息网络建设,形成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积极应对,力争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国税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县局局长

副组长:县局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各科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三、领导小组下设职能机构及职责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加强要害部位的保卫、保护国家财产和全局干部的人身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案件,打击犯罪分子。

1、宣传教育小组:

组长:人教科长

组员:人教科、办公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及时澄清事态真相,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各级汇报事态情况。

2、现场处置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机关科室各抽调一名同志

及时做好现场人员疏导、现场调解等工作,调派车辆、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尽快恢复秩序.

3、情报信息组

组长:办公室秘书

组员:办公室、监察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收集各类深层次预见性的情报信息,有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因素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人教科各一名同志

组员责组织保障水、电、物资、医疗救护工作。

四、处置突发事件的程序

1、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单位报告,根据情况采用电话、网络、专报等相声向上级部门报告。

2、及时向公安机关内保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迅速工作,控制现场、疏导群众,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特别是发票库、财务室等部位的安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5、各小组人员坚守岗位,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完善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各部门结合相应的工作预案,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注意收集信息,克服麻痹心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作到有备无患。

3、各部门负责人要身先士卒,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舆情信息,事发时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4、加大力度,宣传有关法规和党的政策,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国税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一、应急处置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我县地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中心)内突然发生,影响和威胁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的.紧急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几类:

(一)税收业务类: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受理税收业务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即时处理,造成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内严重排队拥挤等事件的情况;

(二)信息网络类: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应用的各类软件因网络不通畅、机器故障、断电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转,影响办理正常业务的情况;

(三)公共安全类:主要包括发生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各类不文明现象,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税收工作秩序的事件;

(四)事故灾害类:主要包括火灾、水灾、地震、雷电、爆炸、触电、突发疾病等;

(五)明察暗访类:主要包括党委、政府等部门开展的效能监察、行风监督或新闻媒体开展的采访、暗访等活动。

二、应急处置原则

(一)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统筹规划,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统筹安排人力、物力,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稳妥。各单位要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对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应当提前公告,并告知纳税人涉税业务处理方法和办理时间;对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业务应急处理流程,并在事后及时告知纳税人。

(三)协作配合。各部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积极主动地搞好协作配合,不折不扣地按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操作。

(四)及时报告。在突发事件处置期内或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事发地地税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报送要求,及时将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向县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税收业务类:

发生因税收业务办理迟缓而导致的纳税人排队拥挤情况时,办税服务厅人员要在10分钟内向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要于30分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抽调应急人员增设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或应急通道,提高办税效率。

2、调整窗口服务内容,对一些能快速地办理的业务如报税、发票领购等,集中几个窗口进行受理,以便快速疏散大厅滞留人员。

3、组织并引导纳税人到自助服务区进行业务处理。

4、大厅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要引导纳税人在休息等候区等候,向纳税人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尽力平复纳税人的焦虑,维护办税服务厅的正常秩序。

5、视情况延长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二)信息网络类:

发生信息、网络、硬件等故障时,办税服务厅人员要在10分钟内向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要于30分钟内根据引起故障的不同原因,报告县局有关股室尽快排除网络故障。

1、发生TIPS系统故障的,由收财股、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处理;

2、发生税收征管业务系统故障的,由征科股、信息中心负责处理;

3、发生计算机网络及硬件故障的,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理。

对信息技术部门或县局股室发布的故障原因或预计故障排除时间,应在办税服务厅发布公告或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告知纳税人。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正常的,应当张贴“暂停服务”的标识,并引导纳税人通过其他方式办理业务,以免引起误解。

如果网络故障时间在30分钟以上的,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应安排窗口工作人员手工受理业务。对于可以受理的业务,如资料齐全,可以先受理,并登记《办税事项手工受理台帐》,待网络恢复后,再进行系统操作,处理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对于无法受理的业务,要建立《办税事项应急登记联系簿》,待系统恢复后及时与纳税人进行联系、处理。

(三)公共安全类:

发生办税服务厅人员与纳税人争执事件时,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要立即引导纳税人到后台进行沟通调解。经了解后,属工作人员错误的,应责成其当面向纳税人道歉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属纳税人错误的,应当面向纳税人宣传解释相关政策规定,督促纳税人及时、认真履行纳税义务。

等候的纳税人因争执、失窃等矛盾引发的治安问题以及其他危及到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现场纳税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应以确保人身安全为紧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报告,并通过拨打110或其他方式寻求援助,。

(四)事故灾害类

发生火灾时,火灾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发出火警,如是电源引起的火灾,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具扑救,重点抢救税收票证和计算机设备等,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报告;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或有爆炸危险时,要及时组织撤离现场,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接报后,要立即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同时做好撤离人员集合点名登记工作,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扑灭后,要对火灾损失进行清理登记,对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并向县局报告。

发生水灾、地震等其他自然灾害时,灾害发生地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摸清情况,立即向县局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要根据具体灾害需要,先行拨打110、119报警台和120急救台报警后,再向县局报告。在外部救援人员到来之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自救。自救的重点和顺序为:受伤人员、税收票证、财产物资。对抢救出的税收票证和财产物资,由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指定两名以上税务干部进行登记和保管。转移后的第一时间要安排专人清点人数,核对本单位转移出人员,对外单位人员要造册登记。同时,要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通知伤员家属,协助家属做好对伤员的护理。灾害现场处理完毕后,灾害发生地单位要向县局上报灾害情况书面报告。

发生突发性疾病时,发现人要立即联系医疗卫生部门,以便及时获得医疗救助,并向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报告。

(五)明察暗访类

遇有党委、政府等部门组织的效能监察、行风监督或其他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时,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或值班领导和县局监察室报告。

遇到新闻媒体突击采访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并立即向县局办公室报告。如有失实媒体报道发生的,应依法、规范解释,努力消除负面影响。

四、培训及应急演练

各单位应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知识等培训;加强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各单位应每年利用业余时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行动演练,要模拟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全面测试和反复演练,重点是应对信息网络瘫痪和火灾的演练,以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检验物资器材的完好情况。

在应急响应演练结束之后,各单位应针对应急响应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应急响应预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针对预案中的问题向县局纳服股提出修改建议。

五、责任追究

办税服务厅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领导要团结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演变,导致更大损害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