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敌人成就自己的营销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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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敌

以敌人成就自己的营销心理学

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毛泽东

1986 年11 月6 日,英格兰的曼彻斯特联足球俱乐部宣布更换主教练,由阿历克斯.弗格森接替阿特金森。彼时曼联队实力薄弱,主要任务是保级,在弗格森接手前的13 场比赛里,曼联队只赢了3 场,输6 场,平4 场。相比而言,昔日的手下败将兼最大仇敌利物浦队却风头正劲,独领风骚,曼联的球迷怨声载道,俱乐部更不满意。不过这个倔强的苏格兰红鼻子老头却执拗的发出了自己这辈子最豪迈的宣言:我的最大成就将是把利物浦从他妈的王座上拉下来。” (my greatest challenge was knocking Liverpool right off their fucking perch.)

所有人都觉得这老头痴人说梦,近乎疯了。利物浦当时是英格兰名副其实的霸主,手握16 个顶级联赛冠军,风头一时无两。而曼联呢,成绩也不差,但当时只有7 个联赛冠军,差了一倍还多。到了1990 年,仍处巅峰的利物浦把这个差距拉成18:7。把利物浦拉下来?吹牛也不是这么吹的。

25 年之后,2011 年5 月14 日,英超联赛第37 轮,曼联1:1 战平布莱克本,提前一轮锁定联赛冠军,这是第几个?19 个,苏格兰老头用25 年时间打造了一支梦幻之师,狂扫12 个联赛冠军,真正成为英伦第一。

老头是个诚实守信的人,说到做到。他近乎偏执的找了一个不可战胜的对手,远大的目标指引着他带着自己的球队不断前行,这世界上不可能的任务太多,但是总会有人做得到。

纵使面前是拥有无穷力量的巨人歌利亚,只要有着想把其打败的勇气和信心,你可以是又一个牧童大卫。

“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

营销就如同战争,真正的目的就是掠夺资源,占领消费者的脑袋和口袋。

每个人都在抱怨过度激烈的竞争,许多企业为了规避竞争,经常涉足过于偏僻的市场,但没有对手的市场是不是就是好市场呢?

未必。没有对手,也往往意味着没有市场。林中猎人太多虽然导致争夺,但跑到没有猎物的地方去打猎更加没有意义。

保暖内衣曾经只是一个被个别人群关注的边缘产品,很多人根本不屑一看。新概念新产品实在太多,每个人都忙碌不堪,哪有心思一一关注。后来保暖内衣有几百个厂家同时做,四五个品牌同时在中央台砸广告,而且代言人一个比一个出名,简直就是明星大赛,许多消费者就开始密切关注,唯恐自己没赶上趟,落伍了。之所以这些产品这些厂家相对成功,很大程度是因为竞品帮了忙,没有足够的竞品,市场就没有足够的"势"来吸引消费者。要敢为天下先,更要敢为天下后,没有竞争对手的领域不见得合适,在这里市场的启蒙教育重任没有人分担。

平板电脑曾经在1989 年就被PALM 公司发明了出来,却因为没有太多的厂家进入这个领域,而成为无人问津的产品,发明者最终因无力教育市场只能退出。而苹果一推出平板电脑,各个厂商纷纷推出自己的平板品牌,无论是联想的乐PAD,还是三星,摩托罗拉都跟进市场,最终形成了平板电脑的战国时代。所以说,在这个时代,英雄是靠敌人来光耀其身的,如果敌人不够多,不够强,英雄也就无法成为传奇了。因此,英雄想要创造成就,必须找到够大够强的敌人,共同开创一个世人瞩目的战场,共同创造一个令世人终生难忘的传奇:就如同说一个企业的能量可以把市场烧到30-50 度,那么几个企业加起来就可以把市场这壶水烧开了。消费者喜欢热闹,也喜欢看竞品打架,因为这正是消费者渔翁得利的好时机。他们喜欢市场战火飞扬,喜欢这种热热闹闹的气氛和感觉。

最为有利的战略就是进攻,进攻,进攻。

最好的战略伙伴就是对手,对手,对手。

孙子兵法有云:“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可见,敌人对成功具有决定性因素。甚至可以说,敌人越是强大,胜利也来的越伟大。

越了解敌人,越了解市场

——完美的竞争战略并不是要成为行业的第一,而是要使自己做到与众不同,难以复制!

因此,营销战略的第一步,是要了解你的敌人;了解的目的不是跟从和盲从,而是要建立起与其不同的策略。

芙蓉姐姐曾经说过:“其实我最感谢的人是凤姐。很多人发现,面对凤姐,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从凤姐身上,芙蓉姐姐也发现了,自己的市场不仅逐步的萎缩,而且随着恶搞的升级,自己的S 造型也早就不再是人们关注的恶俗新闻的焦点,自己更是无法与凤姐在恶俗的气质上相抗衡。

因此,芙蓉姐姐快速的弃恶投明,历经八年的抗战,她从最早的疯狂谩骂和嘲讽,摇身一变,成了正牌明星。她不再抓住曾经那一片谩骂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而是再次把握住了时代的风向标,开始瘦身、拍电影、出单曲、开公司、做慈善,变得知性、高贵、典雅。完成了瞩目的蜕变,成为了现在的励志女神,并上了央视的《奋斗》节目。

当芙蓉姐姐沉迷在网络的浮云之中时,是无法看清自己的市场以及市场发展的动向的,突然间的高关注度,使得她失去了对自身市场的判断。但当凤姐出现的时候,在这个恶搞市场强大的竞争对手出现的时候,芙蓉姐姐从人们对凤姐的描述中,才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细分市场,以及相应的目标人群究竟是谁;从凤姐的行为模式上,才发现了自己所处市场的恶劣情况(要靠不断降低道德底线来迎合大众的审丑趋向),从而判断出自己的品牌价值究竟该往什么方向发展,从而彻底放弃了恶俗的“S”造型,努力减肥,表达出“其实我减的不是肥,而是公众对我的偏见,也减的是我的消沉和堕落。

从芙蓉姐姐的转变上,我们发现:有时候,敌人就好似一盏明灯,不仅照亮你的眼睛,还能照亮你的心灵。

只不过,首先你要放下敌对的心,看清楚敌人对你的帮助。如果,实在不能冷静的面对竞争,那无论怎么样,首先要做的就是千万不要和敌人一模一样,毕竟同一个战场上,穿着和敌军一样的服装,厮杀起来,很难分辩是敌是友,伤及自己人实在是很不合算。正如我们所说的:了解敌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学他,或者战胜他,而是首先要做到和他不同!

有些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就是很难,大家都希望自己能够与众不同,但实际生活中,老是习惯性的会模仿“意见领袖”。就以国内的主持界一直盛行着所谓的“港台腔”——主持人一窝蜂的台湾鼻音,卷舌头,好像发个嗲就能变成林志玲;搞个笑就能吴宗宪附体;自从蔡康永的肩膀上停留过一只乌鸦后,国内的主持人也纷纷在肩膀上竖立起各式鸟类;当小S 以口无遮拦出名后,大陆的女主持也越来越大胆“评判”,但,始终,始终,没有人记得第二个小S 是谁?反而是后发制人的HOLD 住姐,不仅HOLD 住了全场,还HOLD 住了当当网等品牌的“青睐”,真金白银的代言费啊,绝不亚于那些当红的主持人!

广告界一向有句名言: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万事如以模仿作为开端,就注定了跟随的命运,即便做的再好,也没有人记得。就好像一样是超女的冠军,李宇春以中性开创了新品类,这几年来,不仅歌唱事业风生水起,玉米人数有增无减,更是在演绎事业上如火如荼,被一些知名导演冠以“小林青霞”的寄望;而尚雯婕作为下一年的冠军,始终迷失在模仿的迷局中, 她没有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品类,而是一直游走在LADY GAGA 模仿秀中,每次出场都绞尽脑汁的怪异自己的造型,以搏眼球出位,而这种眼球经济始终无法企及明星经济的核心价值,无法得到更多人更恒久更内在的支持。因此,尚雯婕的地位一直无法和李宇春相比,就是因为李宇春和所有的“敌人”做到了不同,而尚雯婕只是做到了相似。

成功需要敌人

中国人的成功多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多个朋友,多条路,距离成功也就近些了。但身处变化迅速的竞争时代,朋友只能帮你一时,敌人却能帮你一世。

因为,敌人和你有一样的野心和企图,希望和你攻略一样的领地和心智;敌人和你有一样的目光和关注,希望和你一样寻找到下一个金矿;敌人和你有一样的敏锐和应急能力,希望和你留住一样的人群和金钱。

敌人的市场就是你的市场,敌人的目标就是你的目标,敌人的钱就可能是你的钱,敌人的脑就应该是你的脑,如果你能从敌人的行为中,寻找出动机,转变成自己的优势,能从敌人的趋势中,挖掘出自己的目标,转变成自己的市场,那敌人难道不是你最大的恩人吗?

所以,小成功需要好朋友,大成就,需要厉害的敌人,就是这个道理。古人喜欢以史明鉴,今人就该以敌明鉴!学习敌人,判断敌人,思考敌人,以致能打击敌人,战胜敌人。

搞清楚你的敌人究竟是谁?

1. 遇强则强

当我问你,你明白你的敌人是谁?你的竞争对手是谁?

你也许会不假思索的告诉我,销量比我高的那个牌子是我敌人,那个每天在央视打广告的牌子是我敌人,价格比我高(或者低)的牌子是我敌人……

是啊,放眼望去,整个江湖可能都是你的敌人,但真正的高手,从来只有一个敌人——第一的高手!

刘翔还没有成为世界冠军的时候,他的目标就是超越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那个;姚明还没去NBA 时,他的目标就是能盖过全美最好的中锋——奥尼尔;齐达内还没一战成名时,他的目标就是超越费德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