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介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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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众孕妈能享受到的待遇汇总)

生育保险待遇介绍参考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孕妈的生育保险待遇做出了政策性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

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计发。

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注意点?

1、领取条件①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要连续缴费满9个月,才可以支取生育津贴: ②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如果中间生育保险断掉(例如:公司帐户上没钱,导致社保划款没到帐,而公司又去补交)这样的情况就不能算是连续交费了,而是中间有断掉的,只能算为补缴。因此,生育津贴就不能领取

③如果9个月中有中断,那么自分娩当月起继续交纳12个月的生育保险,仍然可以去社保办理补支生育津贴。

④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2、其他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保险待遇

晚育津贴

1、北京市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2、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晚育津贴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参保人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生育保险待遇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简要来说,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3、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4、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报销基础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生育fu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为四部分,分别是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关于费用具体报销情况以及需要的材料接下来会详细说明~~

产前门诊费

1、准备材料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生育保险待遇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结算形式、费用

①结算形:式为个人全额现金结算。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哦~~

②费用: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在向单位提供产前检查收费单据时,费用总额要超过1400元,否则是拿不到这个钱数的。 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包括正常生育分娩住院费用外还有计划生育手术费。

1、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①社保卡直接网络结算

对于可以直接用社保卡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住院费用不用担心。除了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②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

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需要在出院后准备以下材料交由单位人事进行生育报销。

a.《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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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c. 原始收据;

d. 医疗费用明细单;

e.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医院医保办开具);

f. 单位情况证明(未在本市医院网络结算的原因);

g. 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分娩当次)复印件;

h.《北京市生育fu务证》或外地户口《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fu务联系单》复印件;

i. 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①《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②《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③ 原始收据;

④ 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⑤ 检查、治疗明细单;

⑥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⑦ 单位开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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