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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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之下,从下个月起,不少地区都会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如下为湖北省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欢迎阅读!

湖北省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3〕3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安监局、卫生局、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生命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结合我省气候特点,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由原来的每年7、8、9三个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

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四、各级人社、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各类媒体广泛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受理群众投诉,确保高温津贴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六、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 北 省 卫 生 厅

  湖 北 省 总 工 会

  湖 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2013年9月9日

  附:夏天高温问候语

1. 问候请烈日给你让道,关怀将狂风赶跑,牵挂把暴雨取消,思念让你的这个夏天不热也不燥,祝福愿你天天舒畅心情好,生活无限美好!

2. 三伏已至,伏兵突击,我将率领西“凉”军对你实施偷袭:东面清凉,西面荫凉,南面冰凉,北面沧凉,你已与炎热失散,身陷凉爽阵中,小心着凉哦!

3. 夏季休息要注意,请你晚睡要早起。居室通风放心底,暴晒衣服防湿气。饮食清淡最适宜,补水切莫渴至极。消暑药物随身体,防患未然是必须,祝快乐夏季!

4. 夏日里,花露水,妙用多多是个宝:蚊虫咬,涂一涂,祛痱止痒快见效;清余热,杀菌好,家和美满温馨笑;加水里,擦枕席,清爽舒适久久绕。愿夏季逍遥!

5. 阳光迷恋大地,问候由表及里;雨水一头连着云朵,一头连着大地,牵挂拉近距离;花朵香气四溢,枝干助它一臂之力。炎炎夏季,惦记着你,祝你清心惬意!

6. 以爱心看花开,以静心笑尘缘,以宽心容世态,以正心对无奈,以闲心养心态,以真心待友人,以清心迎夏来。参禅何须对菩提,心到意到神安然。夏日快乐!

7. 炎热夏季,送你一片绿叶,带着夏日的清凉;送你一缕凉风,带着祝福的芳香;送你一条祝愿,伴随心灵的欢畅,真诚愿你幸福安康,福运绵长!

8. 我愿化作一只百灵,在你心烦时唱出美丽的音乐;我愿化作一只小猫,在你孤寂时倾听你的衷肠;我愿化作一方天空,在你炎热时为你送去一阵清凉。

9. 送你薰衣草般芬香悠长的气息,送你草莓般静谧动人的甜蜜,送你柳树与知了的回忆,再把夏天的习习凉风都给你,愿你夏天品着嬷嬷茶,享受清凉无极限!

10. 夏天到了,想去避暑山庄享受清凉吗?当然喽,拥有一座自己的避暑山庄岂不是更加美妙?所以我一定要帮你达成这个心愿:先用板砖砸你!祝夏天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