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医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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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医保新政策出台了,下面也就2017医保年度转换相关政策提供相关的问答,详情如何,敬请继续关注!

2017上海医保新政策

2017医保年度转换相关政策问答:

1.2017医保年度的起止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2017医保年度自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2017医保年度哪些标准作了调整?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2017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计入水平和统筹支付封顶线适当提高。同时,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3.2017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计入是如何规定的?

2017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与2016医保年度相比,所有参保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具体为:

在职职工

34岁以下的,从140元提高到175元;

35岁到44岁的,从280元提高到350元;

45岁以上的,从420元提高到525元。

退休人员

74岁以下的,从1120元提高到1400元;

75岁以上的,从1260元提高到1575元。

4. 新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还可报销吗?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17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42万元提高到46万元,“封顶线”以上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

5.2017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否调整?

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17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6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具体为:

参保对象门急诊自负段标准
(元)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元)
在职职工15001500
退休
人员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300700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7001200

6.往年医保年度转换时,医保联网结算要暂停。今年是否暂停?如果暂停,这期间医疗费如何报销?

为配合2017医保年度转换工作,本市医保计算机系统将于2017年3月30日、31日和4月1日部分时段内暂停联网结算。暂停联网结算的具体时间如下:

日期

暂停联网时段

3月30日(星期四)

0∶00-6∶00

3月31日(星期五)

0∶00-6∶00

20∶30-24∶00

4月1日(星期六)

0∶00-7∶00

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参保人员(包括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购药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告知参保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凭医疗费用收据(或药费发票)、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有效身份证件,至邻近的区医保事务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7.医保年度转换期间的住院和家庭病床费用如何结算?

对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已办妥出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下同)手续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月31日之前进行出院费用网上结算。

对于2017年3月31日前住院或开设家庭病床时间已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月31日之前进行在院或在床的网上结算。

8.还有哪些途径可以进行咨询?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以登陆医保网站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进行详细咨询。

上海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17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7〕17号)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各定点医药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2017医保年度(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标准(以下简称个人帐户计入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16医保年度标准执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2万元提高到46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计入标准

2017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计入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下表:

2017医保年度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单位缴费计入部分计入标准

参保对象

计入标准(元)

在职职工

34岁以下

175

35-44

350

45岁以上

525

退休人员

74岁以下

1400

75岁以上

1575

二、关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7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42万元提高到46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继续按照《职工医保办法》规定的定额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具体见下表:

2017医保年度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三项标准”

参保对象

门急诊

自负段标准

(元)

统筹基金

起付标准

(元)

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元)

在职职工

1500

1500

460000

退休

人员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300

700

460000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700

1200

460000

三、关于住院和家庭病床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