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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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而郑州市环保局对预案的主要内容也进行了解读。据悉,《预案》实施后,我市预警将执行国标,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根据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将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以下是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及解读

  相关解读

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

《预案》执行国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四级响应措施应对不同预警级别

《预案》明确,根据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Ⅳ、Ⅲ、Ⅱ、Ⅰ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其中,强制性应急措施是指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恶化。《预案》规定了包括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其他污染等5方面的减排措施。

红色预警时或将单双号限行

值得注意的是,当启动最高红色预警时,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中增加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单、双号限行,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具体方案以政府公告为准;在红色预警时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停课不停学措施,属于建议性应急措施。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预案》降低了预警门槛,之后我市预警响应次数和天数将会增加,采取工业企业减排和建筑工地停工等强制性减排措施的次数和天数也将增加。

另据悉,《预案》适用区域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预案》中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预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当发生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时,相关部门将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以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 急响应。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其规定的措施执行。本预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市长任指挥长,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城建委、交通委、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事管局、园林局、气象局、禁烧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环保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2)。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机构。

(二)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技术组、综合组、应急组、宣传组、督导组,各工作组人员由各牵头单位组织

1.市环保局、气象局成立技术组。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研究审核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信息,确定预警级别,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并通报综合组。参与重污染天气响应及总结评估等工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市环保局牵头成立综合组。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负责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的报批,预警经批准后,交应急组发布,负责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和信息上报。负责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成员单位部门预案的编制工作。

3.市政府应急办牵头成立应急组。市政府应急办主任任组长,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通知的发布,通知技术组、宣传组、督导组以及各成员单位启动预案,向省应急办报送有关情况。

4.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成立宣传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指导环保部门和市属新闻媒体,根据预警启动和解除通知,协调报社、新闻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信息,根据督导组汇总内容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跟踪报道。

5.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任组长,对各成员单位部门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综合组、应急组反馈。

三、预报与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