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求职面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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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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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面试统一时间、统一题目、统一规则、集中地点、分组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面试对象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遇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用普通话讲故事、音乐和舞蹈等三项基本技能。面试成绩为100分(其中:讲故事40%、音乐30%、舞蹈30%)。

四、面试工作人员组成

本次面试按01、02职位分组进行, 每组分别设3间考场,共设6间考场,每间考场设考官 5人(主考官1人,考官4人),工作人员6人(其中:计分员1人,监督员兼记时员1人;候考室男、女工作人员各1人,候分室工作人员1人,引领1人)。面试工作人员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抽签确定。

五、面试操作程序

㈠考生报到和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前到候考室报到,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号;面试过程中考生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

㈡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考官对前3位考生组织试评。

㈢面试成绩的评定。单项测试采取100分计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5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3名考官的分数相加后除以3,即为考生该项测试的成绩。面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㈣面试成绩的公布。由计分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经监督员确认后,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㈤三项技能测试结束,按比例拆算后即为该考生面试总成绩。

面试后勤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在考点内设医务室、警戒线。

六、纪律监督

面试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