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违约 毕业生用人单位恶性循环何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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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小南毕业于一所普通高校。学校不是重点,但他在找工作这方面,可算是个幸运儿了。

签约违约 毕业生用人单位恶性循环何时止?

由于当初没有经验,工作没找着,最终小南不得不去了一个特差的国企。他不满意,只在那里呆了10个月就离开了,“幸运”的是他抓住了单位的漏洞,最后竟然没交违约金。

二次求职,是单位找他。留了份简历, N个单位给他打电话。但是他又犯了个错误:没有事先找好单位就离开了。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等到个好的,最终小南选了一个相对较好的单位就上班了。

记者由此走访了一些毕业生,发现有些毕业生确实像小南一样,在签约时草率行事,欠考虑,最后导致违约。还有一些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就抱有将来找到更好的单位就违约的心理。他们对违约看得都很轻。

观点

为什么现在的大学生签约了还会去违约呢?

中国海洋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鞠老师分析认为:

一是现在的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由于高考扩招,毕业生众多,现在的招聘已是卖方市场,好工作就相对难找了,很多毕业生就想找一个差不多单位的保底,然后另某高就。二是一种互相攀比的心理作用作怪。很多毕业生看到别人的工作待遇比自己的要好,就去寻找待遇更好的,一旦遇到待遇更好的单位,违约就顺理成章了。三是单位违约。有些招聘单位做虚假的宣传,毕业生去了之后发现单位的宣传与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失望之余而导致违约。

虽然如此,但现在的毕业生求职的心态已经趋于成熟。他们在签约之前也会好好地掂量掂量价格不菲的违约金,也会通过托人打听,上网查资料等方式来了解单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滨海职业学院人事处处长张国良老师则说:

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志向也不一样,学生违约也不能强求他留下,违约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对大学生违约没有采取什么防范措施,因为即使你采取了措施你能留下人,你能留下他们的心吗?说到底这只是一个个人信用的问题。我认为一个人首先要学会做人,才能够做好事情。

如果你选择了一个职业,就要爱这个职业,就应当履行对这个职业的`责任,不能说违约就违约。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不负责任离开了,不仅影响到学校的排课情况、教学情况,最重要的是耽误了学生的学习啊。所以希望学生在择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从事,签约时更要慎重。

专家点评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肖鹏教授:

大学生违约首先涉及到个人信用问题,如果你想做一个有信用的人,签约之后你应当履行。所以在大学生签约之前一定要慎重从事。我们是不提倡违约的。但是如果说你已经签约了,但是又去违约,这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关于违约责任,这就要看个案的情况。合同约定的,并且不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合同你就要履行。合同规定不合理的部分,你可以要求不予履行。如果你已经签了就业合同,而且你已经履行了,只是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没达到,这个时候你又想违约,这不仅要看劳动合同上的规定,而且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部分是应当赔偿的。

关于用人单位培训费的赔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用人单位服务了5年以上,那么培训费可以不用偿还;二是在用人单位服务不足5年,那你就要按照每年20%偿还培训费用。用人单位的招聘费用,合理的部分可以予以赔偿,不合理的部分是没有必要赔偿的,因为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