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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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河长制工作进行的目的在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水务局河长制工作总结,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水务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一:水务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12月14日,水务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总结河长制工作。

镇安是20xx年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近年来,他们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摸索走出了一条适合山区河道管理保护的新路子。这次中央两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下发,对他们的工作无疑是一种肯定,是一种推动。他们表示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乘势而上、锐意进取、主动担当,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我县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水务局局长程云燕在会议讲话中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县复杂水问题、维护河道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我县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作为河道主管部门,我们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我们要结合本县实际,深入落实《意见》确定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执法监管等任务,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库生态环境改善的好处;我们要坚持把《意见》作为总依据、总遵循,全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把握总体要求,进一步修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河长工作职责等内容。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河库、珍惜河库、保护河库的.良好风尚。

  篇二:水务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体系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方案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监督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河道、水库相结合的区、街、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区范围内的2条河流和6座水库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由区党政主要领导人分别担任总河长,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等五大班子领导担任区河长,河流、水库所在辖区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街级河长”,所在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河长”,实现了区、街、村三级“河长”全面覆盖。同时,设立区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20xx年12月28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启动了我区“河长制”工作,20xx年12月30日,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了《灞桥区“河长”工作实施方案》(灞办字【20xx】80号),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和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区级河长对所辖河流负总责,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所辖河流下一级河长的汇报,督导下一级河长和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街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所辖河流水环境治理及管理工作职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级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日常管理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对侵占河流、非法采砂、乱倒乱挖、污水直排等行为进行执法整治,负责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日常巡查保洁、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村级河长的职责分工由各街办进行明确。每个区级河长确定一个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三、把握工作重点,着力开展环境政治整治工作

20xx年12月30日,“河长制”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各级河长立刻行动起来,走进各自负责的责任河段进行认领和检查,对所负责河段区域发现的垃圾乱堆乱放等河道环境问题,区河道管理站、所在辖区街办及村组三级部门按照“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流通畅、河岸绿化”的目标要求,认真对河道内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切实维护好辖区河道水环境和河堤周边卫生的清洁。

四、营造工作氛围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目前已在灞河湿地公园、浐河城市显要位置树立三级公示牌10块。同时,为了避免“河长制”流于形式,走过场,最后导致问题查不出,工作不能推动,今年,我们制作了《“河长制”工作手册》准备下发,发放到位后,不仅对相关河段的日常情况、突出问题的了解更加准确清晰,对治理目标与整改措施的推进力度也更加有力有效。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的同时,按照“河长制”实施方案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完成《灞桥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灞桥区“河长制”督办制度》等文件争取尽早下发。

  篇三:水务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按照《临沂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费县对辖区内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为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认真开展对辖区“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费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费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03条,其中祊、浚、温凉、涑为四大主干河流,属于淮河流域,境内总流域面积1903.8平方公里。作为水利大县,我县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制定《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抓好抓实,严格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层分解任务,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努力,我县在“河长制”方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县迎淮指挥部与全县各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28条主要河流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 出台了《费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和《费县“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河长”职责。24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40位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了乡镇级“河长”,并。一是在每条河道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全县共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42块。二是建立河道档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摸清底数,有效治理。对县域内28条主要河道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建立档案,掌握河流状况;针对各河道情况不同的特点,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确保水质达标,水清岸绿,要求做到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即: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二)切实搞好河道水域环境 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

1.做好河道清洁绿化工作。今年开展迎淮工作以来,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共治理了河道19条,清淤长度达111.9公里,清淤垃圾608.8吨,河道栽植水生植物14450棵,河岸绿化173400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763600棵,改造河岸护坡30公里,筑坝10座,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2.开展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我县浚河、祊河等

主要河流有非法养鱼网箱2110个,涉及费城、胡阳、探沂3个乡镇(街道)。相关乡镇都派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了5月20日前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防止非法网箱养鱼出现反弹,在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河道非法网箱养鱼的公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的反弹。

3.加大污水垃圾清理力度。污水、垃圾是河道水域环境的重

要污染源。根据迎淮工程项目进度安排,我县加大对城区污水直排封堵和河道清淤力度。县住建局对建成区温凉河、护城河、钟山沟、洪沟及许家崖干渠的污水直排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直排口50处,涉及15家责任单位。目前,污水直排口封堵工作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有效地减少了城区污水入河直排量。同时加大了对建成区河道沟渠淤泥垃圾的清理力度,动用机械1200余台次,完成护城河、钟山沟等河道的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20万方;完成县城25条道路、100余公里的排水沟内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垃圾2000方,有效避免了道路垃圾流入河道。

4.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费县全县共有畜禽养

殖户4371户,截止11月份,全县禁养区域内养殖户1826户,现已拆除604户,停养897户,棚舍清理完成82.2 %;限养区域内养殖户1402户,现已停养729户,整改验收203户,整治完成率66.48%;适养区域内养殖户1143户,现已停养682户,整改验收65户,整治完成率65.35%。目前,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尚未完成。其中,全县养鸭户950户,停养446户,拆除352户,整改验收152户,整治完成率100%,养鸭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河道水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县迎淮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共下达督导问题表12份;各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长”定期对全县15条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密切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河道治理进度,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河道执法巡查和涉水案件的执法力度。2014年,先后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6起,其中查处河道非法采砂12起,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4起,破坏水利工程 6起,其他水事案件4起,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水事秩序的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但是辖区内有多条河流是跨区域的,且河流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使“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造成管理不便,特别是在河道环境治理上,分别治理,分片包干,易治标不治本,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迎淮考核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应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