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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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苏州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

提取条件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通用提取流程: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时限

1、到账时间: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就已经全面实行了实时转账方式。

2、提取时限: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的,提取金额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规定的留存金额,有效期一年。每次购建住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