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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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接下来由小编整理的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

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3、首付款发票;

4、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