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工作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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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小额担保工作发言稿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区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座谈会,目的就是通过政府搭台,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就业局、有关金融机构、企业负责同志共商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方合作,促进我区创业就业工作。刚才,地区就业局通报了全区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开展、劳务经济发展和拉面经济发展等情况,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邮储银行海东支行就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开展情况作了发言,有关部门、企业就进一步做好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还签订了创业贷款意向性合作协议。会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全区经济发展情况

一季度,全区上下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奋力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工业园区、东部城市群、特色旅游业和民生工程建设进程,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开局顺、增速快、质量好的态势。一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43亿元,同比增长19.3%,增速同比提高8.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33亿元,同比增长4.9%,拉动GDP增长0.6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3.09%;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3亿元,同比增长45.4%,拉动GDP增长17.1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88.73%;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2.1亿元,同比增长3.1%,拉动GDP增长1.6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8.19%。工业对全区GDP增长拉动作用明显,拉动GDP增长16.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6.08%。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十二五”开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我区劳务输出和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坚持就地转移与跨省输出同步,群众自发与有组织输出结合,引导输出与扶持创业并重,国内与境外并举,质量与数量齐抓的原则,引导城乡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共向省内外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55.55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1%,其中就近就地转移13.28万人(次),省内跨地区转移15.16万人(次),向省外输出27.1万人(次),境外输出542人。实现劳务收入30.76亿元,比去年增长21.8%。劳务人均收入5538元,同比增长17%。农村人均劳务收入2276元,同比增长20.8%。全区群众在外开办经营的拉面馆近2.6万家,从业人员达19.1万人。今年,海东地区大力实施全民创业战略,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快推进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第一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462人,各类失业人员就业1376人,“4045”人员实现再就业17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1%。共向省内外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9.1万人(次),其中向省外输出15.69万人(次),占输出总人数的53.9%,境外输出365人,实现劳务收入5.66亿元,劳务人均收入达到1944元,农村人均劳务收入达到413元。群众在外开办的拉面馆数量2.63万家,从业人员19.3万人。

在地县就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各县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积极引导扶持,鼓励创业就业,小额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已在全区广泛开展,为帮助城乡创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2010年累计筹集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8745万元,为6266户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亿元。通过贷款扶持创业,开发就业岗位25485个,安置近5万余人实现就业。

我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发挥了贷款资金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我区的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担保基金来源单一,担保基金规模较小;二是各县工作进展不平衡,金融机构放贷进度较慢,影响着创业者的积极性; 三是贷款手续较多,操作难度较大,加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影响贷款资金的正常发放;四是存在贷款人员征信查询情况不真实等情况,信用问题导致部分人员贷款难;五是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不够,需求贷款的人多而覆盖面还不大。

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应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加强各方合作,促进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充实,对我们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尽快在全区形成通过小额担保贷款促创业、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发展的整体联动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就业是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当前全区就业压力很大,存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及返乡农民工就业难等问题,推进金融支持就业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国家促进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方针,正确把握全区的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认真履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增强做好金融促进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积极支持全区就业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现代金融知识,不断强化现代金融理念和意识,提高运用金融工具促进就业、发展经济的工作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积极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实际问题,树立服务金融的意识,改善金融合作环境;要促进银企相互沟通,建立银企交流合作机制,不定期地举办项目洽谈会、工作联席会等会议,增进互相了解,确保银企关系在市场导向下更加融洽,促进银企良性互动。

(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把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自身效益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加大对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创业者在创业担保贷款、特色劳务和拉面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在不违背相关规定、有效规避贷款风险的前提下,简化创业担保贷款手续,增加创业贷款额度,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各县要发挥好舆论引导和典型示范的引导推动作用,切实提高群众对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程序、贷款额度、担保要求等的知晓率,并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经营主体依托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扩大经营规模,有效拓宽贷款覆盖面,达到培训一批创业者,支持一批创业者,开发一批创业项目,树立一批创业典型的目的;按照“分工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明确有关部门、担保机构、银行、借款人的职责,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用得好,实现良性循环,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实现银企“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