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

进修社 人气:1.04W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该如何筹备?为了让大家有所了解,下面搜集了一些以供大家参考!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

  

  安全生产十大易出事故

1、职责不清易出事故

2011.9.24 03:50,端板车间员工在攻完一叠¢500的端板后进行清理机器卫生,发现攻丝机丝锥与模具上有多余的铁屑,该员工未对机器进行停机和采用工具进行清理,而是用手直接去清理铁屑,导致手套被丝锥的螺纹缠住右手的橡胶手套,连带手指被卷入丝锥旋转主轴上,导致右手食指从第二关节处离断。

2、新投工艺易出事故

2012.8.26 11:00, A车间张拉机手准备张拉一条500×12米的桩时,发现管模头端草绳绑在一起,不便于张拉,于是用右手去拔草绳,这时脚踩在链条机路轨头端左手拿着遥控器,右手用力去拔草绳,这时左手同时用上了,按到链条机启动开关,将其右脚压到链条机跑轮底下,造成右脚四脚骨折。

3、新进员工易出事故

2012年6月20日14:00左右,笼筋车间组长临时安排陈某压型,并做安全操作讲解后让其独立操作。陈某操作时没使用专用夹钳,而是用手直接取抱箍圈,在压了十几个¢300抱箍皮后,因手套压在压型机模上手指被卷入导致右手无名指、小手指开放性骨折。

4、冒险省事易出事故

2012年5月4日凌晨0点左右,1#吊机手吊一条Φ500×13m盖模到台前1#平车合模,没有合到位,头端挡板未上到位,盖模头端放在挡板上,拉草绳女工在管模头端,用手拉草绳,模盖从挡板上落下将其左食指夹断。

5、忙乱之中易出事故

2012年4月12日,3#吊机手准备从拆模组吊管桩到装车处,刷字员工负责挂头端钩,由于力气不够,且蹲着挂钩,导致在挂钩时身体前倾,右腿膝盖处放到了两条管模之间,吊机手匆忙升钩,导致两条管模合拢,将其右腿夹到两条管模之间,造成右腿股骨骨折。

6、工作收尾易出事故

2011年7月30日15:48,后勤员工站在洒水车上冲洗综合楼窗户玻璃及墙面卫生,当工作结束从车箱尾部梯子下来时,梯子打滑,人从梯子上摔倒在地上,导致头部受伤,及时送往医院检查,经诊断颅内淤血并及时手术,22:30左右手术完成,颅内淤血已经取出,现仍在ICU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

7、工作闲扯易出事故

2007.2.9 11:00分,笼筋班的剪皮员工与焊工相互打闹开玩笑,剪皮员工的右手碰到抱箍皮上,划伤右手致右手中指皮肤裂伤。

8、熟套工作易出事故

2012年5月31日凌晨1:30分左右,笼筋敲板员工在制作Φ400端板,将敲好的端板放在平台上,因平台面积不够大,端板一半悬空,因刚敲好的板和套箍皮结合不紧,端板松脱,掉下砸在左脚大拇指上,经检查左脚大拇指远端轻微骨折。

9、精神不振易出事故

2009.12.20 22:35分,D车间拆模组的装尾板员工吃完夜宵以后,自己坐在车间过道旁边休息,大约十分钟后,车间员工发现他倒在休息处并且昏迷了,公司立即组织抢救,医院诊断为高血压3级,极度高危,于当晚1:00再转入中山市中医院ICU重症监护室抢救,病情危重。

10、着急下班易出事故

2011.6.29,外包工头带领两名工人来场地施工,晚上 18点20分时施工结束后,两名工人准备收工,此时一名工人到大约100米远外去切断电源,在还未断掉电源的情况下,另一名工人已开始剥接头收线,两手分别摸到火线和零线线头,发生触电事故。

2017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将继续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

2017年中华全国总工会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联合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这是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的消息,2017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继续开展“安康杯”活动,旨在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劳动安全健康权益。

据悉,2017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将扩大参赛范围,力争从2016年度参赛企业58万家的基础上,2017年度实现参赛企业数突破60万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不断扩大城市、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将通过建立独立赛区,吸引更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参加到竞赛中来,逐步实现竞赛全覆盖。同时,各级工会更要把高危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岗位人群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加强职工的安全健康卫生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万里行”等主题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意识。

据了解,2017年度各级工会还将继续引导企业将竞赛活动下沉到车间班组一线,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班组(区队)作为竞赛重点、竞赛主阵地,通过开展班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优秀成果展示等活动,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并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形成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体系,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今年6月份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等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多种宣传教育途径和手段,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为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安委办,由省政府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担任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省级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有关重大问题。

三、活动内容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同时,按照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的安排,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活动。

(一)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在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等省级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山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公益短片,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主管、主办的各类媒体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都要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主题宣讲进基层进企业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基层和企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宣讲。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引导各类企业积极主动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展、开展危险作业、应急处置和避险、消防器材使用、自救互救、心肺复苏等技能演示,解答市民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也要参照此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

(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省政府安委办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将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拍摄成事故警示教育片,编印成事故警示教育书,制作成系列警示教育展板,开展送书、送展、送影,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参展、观影和读书活动,集中进行反思大讨论,开展剖析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等活动。

(五)“三晋安全行”活动。由省政府安委办牵头,邀请有关部门、主流媒体记者和专家组成采访团,发挥采访团、宣传队、督导组“三位一体”的作用,深入基层和企业,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安排部署的“知责履责、失职追责”和“反三违”活动等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集中采访报道,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先进,鞭笞落后。

(六)“两法一条例”知识竞赛。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广泛组织开展 “两法一条例”知识竞赛。各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参加,并通过初选、复选,最后进行决赛。通过这一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七)“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对全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各级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每项规定,认真查找和梳理“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自查自改,推动“一法一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八)一线职工话“安全”活动。省政府安委办与山西广播电台合作开设《一线职工话“安全”》专题栏目,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全省各行各业一线职工征集相关安全建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将选出的优秀作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展播。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发动广大职工,为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

(九)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技能比赛、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扩大“安全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全面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建设一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文化主题公园、街区、校园和安全文化体验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努力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保障活动经费,加强督促指导,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从严进行考核。主要负责人至少要参加1项、分管负责人至少参加2项活动,通过领导带头,促进全员参与。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反三违”活动、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大造声势,及时发现推广各单位在重点工作实施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优化环境,营造氛围。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结合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培育推广一批“七进”活动先进典型。各单位要通过微信、微博等推送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各地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要在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利用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及时沟通,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

请各市安委办、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于6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至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电子文本、影像资料),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7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和考核评分表。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省安委办将适时通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好的经验做法。

联 系 人:赵仲兵

联系电话:0351-6819722(传真)

通信地址: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1313房间)

邮编:030021

电子邮箱:

附件1:安全生产月联络人推荐表

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