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组织劳模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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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在岗位上勤劳奋进、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优秀劳动模范,如下为五一组织劳模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五一组织劳模活动方案

篇一:五一组织劳模活动方案

石拐区委、政府决定于20xx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三点在金政大厦D座二楼召开石拐区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为了做好我区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为了做好劳模推荐、评选工作,根据《20xx年包头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石拐区劳动模范评选推荐的范围和规模

本次劳动模范评选推荐的范围是:20xx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

三、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

劳动模范评选的主要依据是20xx年以来的先进事迹。劳动模范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包头市5421发展战略,石拐区经济社会转型方面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一)在落实石拐区经济社会转型,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城、智慧文明城、法治和谐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大搞发明创造、在研发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节能增效、质量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三)在我区重大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四)在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增强企业活力,加强节能减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五)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六)在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七)在苦、脏、累、险等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者;

(八)在自主择业,艰苦创业,下岗失业再就业以及带动其他人员实现再就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九)在发展农牧林业生产和农村牧区经济,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坚持科技兴农、兴牧、兴林,成为致富典型,为增加农牧民收入,改变农村牧区面貌,推动共同富裕作出突出贡献者;

(十)在城镇个体劳动中,依法经营,诚实劳动,支援我区经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十一)在促进老工业区和喜桂图新区经济发展中,遵纪守法,辛勤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作出突出贡献的农牧民工;

(十二)在教育、科研、卫生、体育、计划生育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岗位上勤于奉献,勇于改革创新,作出突出贡献者;

(十三)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步伐,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建设各民族的美好精神家园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十四)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植树造林、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我区生态宜居城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五)在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十六)在保卫地区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稳定、执法执纪、秉公办案、打击犯罪、反腐倡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十七)在党的建设、党务、政务以及人民团体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十八)在新旧两区规划、建设、拆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四、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办法

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基本程序是:先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或嘎查、村民委员会(或嘎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推荐并公示后,逐级审核签章报至区评委会办公室,劳动模范的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本次推荐评选的劳动模范中,农牧民占20%(其中身份为农牧民的乡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嘎查、村支书、嘎查长、村委会主任不得超过农牧民名额的30%,农牧民工不低于农牧民名额的20%);一线职工不低于40%(其中企业工人不低于60%);科研教育专业技术人员20%;妇女、少数民族比例占20%左右。

已获得包头市以上各种荣誉称号者。除有特殊贡献者外,一般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党政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认,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

五、劳动模范的表彰奖励

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由中共石拐区委和人民政府授予“石拐区劳动模范”称号;并发布表彰决定,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六、加强评选纪律

为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要严肃纪律。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将追究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的责任,取消被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对已获得荣誉称号的`要撤销称号。

1.被推荐人选隐瞒行政职务,用技术职称或临时性工作机构职务替代的;

2.先进事迹失实的;

3.未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未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或嘎查、村委员会(或嘎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虚构会议讨论情况的;

4.未经公示的。

在评选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严格坚持标准。劳动模范的事迹材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要使用规范的行业用语,数据要准确。推荐劳动模范的各级单位,要严格评选程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七、石拐区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区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总工会具体负责。其职责是:制定推荐、石拐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确定推荐石拐区劳动模范名额分配方案;审定推荐劳动模范人选,落实参加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有关事宜。向新闻单位提供有关宣传材料;落实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有关工作和日常具体工作。

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表彰范围广、规格高、时间紧、任务重。区总工会要求各有关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工会,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劳动模范评选推荐的具体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弘扬劳动模范的时代精神

我区广大职工和各族劳动群众,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劳动模范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他们以实际行动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动精神,是我们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是充分发挥劳模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各族人民劳动热情,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强大力量的重要举措。

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贯穿于整个评选推荐工作的全过程,努力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历史功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成为动员广大职工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过程,成为激励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为落实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和十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使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人们的自觉行动。我区的广播、电视和网络等传播媒介要开设专栏,在突出的位置及时、有计划地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精神,有条件的乡镇、单位举办劳模报告会,在全社会掀起向劳模学习的高潮,团结动员全区各族人民为“生态宜居城、智慧文明城、法治和谐城”的发展战略努力工作。


  篇二:五一组织劳模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彰显主力军风采,激发和引导全区广大职工唱响“劳动者之歌”,为实现中国梦的复兴篇章,团结动员全区广大职工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复兴建功立业。区总工会决定在“五一”劳动节期间,组织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彰显主力军风采”五一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工会工作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项目立区、工业强区、商贸兴区”三大战略,宣传我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金牌工人,能工巧匠等,通过广泛宣传各级工会组织在全区发展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组织劳模体检。各级工会要按照区总工会要求,安排组织好本单位劳模的体检工作,做好劳模健康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劳动模范和一线职工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关心困难劳模和一线职工的生活,了解和掌握劳动模范的生活工作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送去温暖。

4、组织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访谈活动。对近两年来全区评选出来各级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组版宣传,并要求各级工会开展“学习身边劳动模范,争做跨越发展先锋”活动。

5、组织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着眼组织动员基层一线,挖掘基层一线的创新创造潜能,在全区深入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评选活动。打造新一轮职工创新工作室,激发基层一线职工群众在争创活动中立足本职岗位,打造一流团队,创造一流业绩,彰显主力军风采。

6、组织开展多形式劳动竞赛活动。搜集、整理、编辑企业开展劳动竞赛和创新成果,引领职工群众争创发展新业绩,精心组织推荐近两年来涌现出来经济技术创新人才,先进典型和创新成果。、

7、组织“劳动最美丽”职工摄影展。将镜头聚焦我区经济建设主战场,聚焦服务改善民生,聚集劳动生产一线,聚焦劳动者和劳动场景,展示劳动者风采,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

二、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