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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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通知

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篇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6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举办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5月20日至27日,主题为“科技强安、创新驱动”。

二、主要内容和活动方式

(一)宣传安全科技在事故防范中的作用和成效。面向企业职工,针对高危作业人群,大力宣传安全科技创新成果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突出作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成果普及。集中展示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和落后装备淘汰情况,突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新技术、新装备,以及信息化、智能化安全技术装备应用情况。

(二)举办特色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利用电视和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举办各种体验性强、参与度大的科技活动,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促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进一步普及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

(三)开放优质安全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安全生产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基地、安全生产实训基地、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等安全科技资源,增加现场实感体验,激发公众安全科技兴趣,营造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环境。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和本次安全科技活动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安全监管监察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注重宣传报导和活动效果,并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总结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文燕,010-64464109。

电子邮箱:。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4月6日

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篇二:关于2017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全国产业工会,行业(企业)联合会、协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

2017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劳动安全健康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为主线,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素质,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目标。

扩大“安康杯”参赛范围,力争在2016年度参赛企业58万家的基础上,2017年度实现参赛企业数突破60万家,职工安全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班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技能进一步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实现参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稳中有降,职工职业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二、竞赛主题、参赛范围和活动内容

(一)竞赛主题。

安全培训提素质、班组管理强基础。

(二)参赛范围。

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

(三)活动内容。

1.强化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技能水平。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职工的安全健康卫生知识普及工作,把高危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岗位人群作为重点培训对象,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职工,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确保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积极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万里行”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安全生产环境。

2.大力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引导企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将竞赛活动下沉到车间班组一线,把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班组(区队)作为竞赛重点、竞赛主阵地,通过班组日常教育、温情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在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工种、人员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现象。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优秀成果展示等活动,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广泛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构筑群防群治安全生产防线。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从本职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康、促企业发展”和“安全隐患随手拍”等群众性隐患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形成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

在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争取社会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2017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部署和发动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继续扩大城市、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试点工作。通过建立独立赛区,吸引更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参加到竞赛活动中来,逐步实现竞赛全覆盖。

(二)参赛报名。

各企事业和机关单位按照属地、行业系统、企业联合会、大型集团公司等隶属关系报名参赛,但不能重复报名。民航系统企业通过民航系统报名。支持中央所属大型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经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审批同意,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可独立组织参赛。

(三)检查指导。

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加强调研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解决问题。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和省(区、市)级间的互查工作。

(四)考核表彰。

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对2016-2017年度“安康杯”竞赛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表彰。

(五)宣传报道。

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总结、宣传和推广参赛单位的先进经验。各地区,行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平面、立体媒体和互联网,加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专人负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请各竞赛组织单位办公室于2017年3月31日前做好参赛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10月31日前将组织参赛单位数、参赛职工数报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考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附件: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2月3日

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篇三: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我司决定结合农机行业特点,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筑牢思想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农机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要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参加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机手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和法律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场所,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在内蒙古、福建、广东、青海4省(区)同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统一行动,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发放农机手安全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助方法等,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执法检查。各地要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微博、微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要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和农机“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套牌、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坚持寓农机监理于服务之中,将农机安全监管与安全宣传、驾驶操作培训等安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要通过组织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学习借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五)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将创设农机安全文化建设专栏,各地可将创作的农机安全文化作品择优推荐到专栏上,供各地交流学习。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操作要领、加强机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要全面落实好免征农机监理5项收费的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保障资金,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推动农机报废回收试点、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以点带面,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三)加强跟踪调度。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将好的做法和经验编辑成简报或信息报我司。简报要数据翔实、文字简明扼要,每篇控制在1000字以内。为了掌握各地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请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5月31日前将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

联系人:刘俊 电话:(010)59193363 传真:(010)5919334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农机化司(邮编:100125) 邮箱: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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