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创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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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主要提供帮助用户快速找到自己心仪的律师服务。

律师事务所创业计划书

1.众筹目的

1.1

通过众筹方式,汇集大众智慧、人脉关系,通过较少投资,在本职生意、工作之余,利用既有资源,顺带在熟人之间推广法律服务,获取高额回报;

1.2

投资人之间形成相互信赖、相互支持、资源共享的封闭金融圈,制定规则,寻找项目,律师风控,共同投资,做一生的朋友,一世的合作伙伴;

1.3

为有资源的非法律专业人士提供进入法律服务市场的通道;

1.4

在自己或亲朋好友遭遇法律问题时,第一时间获取可信赖的律师;

1.5

让专业律师摆脱营销,专心从事法律研究,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众筹模式

2.1

首期开放50个众筹名额(需有资源、有人脉关系、有实体公司),每人仅限投资10万元,先行投资5万元,律师所设立完成后再投资5万元;

2.2

由张茂荣寻找符合条件的三位律师发起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广东众智律师事务所”,并保证合伙人严格履行众筹投资协议;

2.3

由张茂荣担任律师所运营长,负责投资人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对接,律师所的运营管理(投资人仅与张茂荣对接,不直接对接律师,案源交由张茂荣统一分配律师办理);

2.4

“肥水不流外人田”,每位投资人所在公司都委托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位投资人每年认领拓展案源10万元(仅在金家平台拉私人法律顾问即可完成);

2.5

每年年底结算分红一次(案源费按月提取)。

3.成本费用

3.1

房租(含管理费、税收):前期承租办公室每月控制在5万元以内;

3.2

运营长工资:第一年暂免,第二年按年终纯利润的5%提取,第三年起按年终纯利润的10%提取;

3.3

行政人员、辅助人员、会计等工资:预算每月不超过1万元;

3.4

办案律师提成:按深圳最低行规,即收取律师费的30%提成;

3.5

税收:收取律师费的15%计算;

3.6

年审、审计等费用:每年不超过1万元;

4.利润亏损

4.1

案源费:每位投资人带来的案源按所收律师费(不含车旅费等必要开支费用)的20%提取案源费;

4.2

利润:每年全体投资人案源所收律师费扣除案源费、成本费用后在50位投资人之间均分;

4.3

亏损:利润不足以支付费用的,亏损部分由全体投资人平均分担。

5.可行性分析

5.1

投资少,每人不过10万块:一人不能多于10万,也不能少于10万;

5.2

不费神,口碑营销即可行:各位投资人本身都是商人,拥有广泛的人脉关系,在商业及人际往来过程中只要提供与律师所关联的名片表明身份,即可顺带拓展案源;

5.2

费用小,亏损数额可预期:律师所主要费用为房租费用,以每月6万元计算,年费用不超过72万元,即:即使一年没有开展一单业务,每位投资人亏损底限也只是1.44万元(每年没每人支出),10万元投资款足够亏损六七年!

5.3

利润高,分红数额不封顶:以目前深圳律师收费标准,一般案件都有数万元,数十万、上百万一件的也不足为奇,50位投资人同时是50人的营销团队,通过口碑营销,以平均每人对接50人,每年提供10个案件,每个案件收费2万元计算,年收费达1千万元,以30%的纯利润计算,年利润达300万元,人均利润6万元整,投资回报率(年收入与年支出的比值)为416.67%,加上案源费4万元(共计收入10万元),投资回报率为694.44%!

5.4

优势大,打遍市场无敌手:目前国内尚未见有众筹模式的律师事务所,而律师所众筹的成功需要既懂得律师管理,在律师界有影响力,有律师资源,又懂得商业模式,有一群志同道合、有共同投资理念的商人朋友圈子的人召集,目前这种既有律师平台关系又有投资平台关系的人非张茂荣律师莫属!

6.前景展望

基于信任关系,通过50位投资人在其商业伙伴、亲朋好友之间的口碑营销,迅速提升律师所影响力,并在深圳律师界脱颖而出,经过3-5年时间争取发展到500位有稳定案源的投资人,并实现律师所市值增值,发展为规模化大所,在获取高额利润回报的同时提升自身品味和人生价值,同时形成巨大的金融合作平台,获取更多的资源信息,进行更多的项目合作,条件成熟后再向国内其他城市复制,布局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