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建构论视角下的社会实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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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社会实体;建构;日常生活;知识社会学

简析建构论视角下的社会实体观

论文摘要:主观与客观、结构与行动一直是社会理论讨论的焦点。遵循舒茨现象学社会学之路,伯格与勒克曼从社会实体的概念出发,解析社会实体客观建构与主观建构的辩证过程,展现了主观与客观、结构与行动问彼此建构的关系,开辟了一条面向常人日常生活的知识社会学之路。它凸显了知识在社会建构中的重要作用,认为知识是社会实体客观性外在化及其内在化的桥梁。

社会学产生以来,个体与社会间关系始终是理论争辩的核心。涂尔干更多地强调“社会事实”而非个体意识决定着个体行为,强调社会实体的客观性。而韦伯则主张,个体或群体以主观意向为引导而做出社会行动,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恰恰是行为的意向联系,强调了社会实在的主观性。之后,帕森斯认为社会个体的行动在其行动目的与所采取的手段之间,受到了社会条件和规范的制约,从而将社会学的理论焦点引向了结构与主体间关系的探讨。

然而,自帕森斯提出社会行动结构的论点以来,讨论就没有中断过。胡塞尔开启的现象学运动便是难以忽略的一种声音,尤其是舒茨的努力,使现象学与社会学相结合,将结构与主体关系的探讨引人到常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开辟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特别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全新领域。但是由于去世过早,他未能将日常生活世界与个体之间的关系系统清晰地展现出来,这一任务是由其学生和助手伯格和勒克曼来完成的。学界通常把二者建立的这一理论流派称为“社会建构论”。

除了与现象学社会学有着密切渊源,这一理论流派更多的是在与知识社会学的对话中建立起来的。知识社会学的近代源头要归功于19世纪德国思想的三大发展,马克思“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意识”、尼采的“谬误意识”和历史主义着重“人类社会情境相对观”的命题皆成为了社会建构论的思想来源。曼海姆将德国这一思潮带人英语世界,并在意识形态的梳理中,以关系主义方法论为基础,指出人类的任何思想都不能逃离社会脉络意理化的影响。在与结构功能主义对话的过程中,墨顿提出了“显功能”和“隐功能”的概念,扩展了潜在意识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理论命题。此外,一些对知识社会学发展做出贡献的学者,都进人了伯格和勒克曼批判的视野。

伯格和勒克曼认为,以往的知识社会学在理论上一直侧重认识论,而在经验上侧重思想史,它应该致力于社会中成为“知识”的事物。他们致力于超越认识论与方法论上的知识社会学,将之发展成为一门经验性质的学科,认为知识社会学应该解释知识与实体的关系,即人类思想与社会实体之间呈现了怎样的联系。

鉴于国内学界缺乏对《社会实体的建构》一书的介绍和评论,本文依循伯格和勒克曼的思路,从对社会实体的概念开始,解释社会实体的客观建构过程和主观建构过程,以呈现日常生活知识与社会实在的关系,解读建构论视角下的社会实体观。

一、何谓社会实体

伯格和勒克曼从对日常生活知识基础的认识开始了对社会实体的解释。他们认为,日常生活的知识基础是指“主观过程(与意义)的客观化,以及透过客观化过程而建构的'互为主观的常识世界”。他们所研究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知识,并非传统社会学中的具有特定含义的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理清这一基础,他们从日常生活中的社会互动、语言与知识3个维度说明了切合生活中的人的现实。

伯格和勒克曼认为,常识性知识产生于面对面的情境中。个体在面对面的情境中,以米德的“镜中我”为机制,将具有象征意义的每个个体的经验整合成不同的类型格局,并以这种类型格局确定他人身份。类型格局不同,象征的意义也就不同,各种类型之间的亲疏感也是不同的,这样我们对他人的定义也就发生了差异。进而,“生活的现实可理解为各种类型的序谱,而这些类型在逐渐远离面对面情景的‘此地、此刻’时,匿名性质也会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