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道德教育中道德对话的价值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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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 道德对话 道德冷漠

高校道德教育中道德对话的价值探究


    论文摘要:人有差等,德有内外。我们无法保证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按照道德规范或原则行事,因此沟通就成为调解人与人关系、协调利益平衡的重要途径。高校道德教育中加强道德对话,在平等开放的对话过程中唤醒沉睡在学生内心深处的道德之心,在道德对话中寻求现时有效的道德共识;在道德对话中升华道德智慧,缓解道德冷漠,促进道德行为。
    教育的本质是人的完善,这其中不仅包括知识的完善还应包括品行的完善。传统的高校道德教育基本上实施的是灌输式的教育,教育者将道德规范填鸭式的灌输给学生,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忽视学生的声音,导致了高校的道德教育成为空洞的道德说教,造成学生对道德教育的反感甚至排斥。道德教育要走出低谷,必须要实现理念的转变,真正走向人与人的沟通与理解。在平等、开放、自由的道德对话中,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达成道德共识,从而升华道德智慧,缓解道德冷漠,促进道德行为。
一、道德对话的涵义
  内尔·诺丁斯认为“对话”不仅仅是双方在一起随意聊天,也不是一方长篇大论,另一方洗耳恭听,而是双方在一个自由宽松的中,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追求理解、同情的一种开放性的过程。
由内尔·诺丁斯对对话的理解,引申出来的道德对话的定义是指主体之间就价值观、行为规范等道德方面的问题进行平等沟通、真诚交流、追求理解最后达成道德共识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着平等、关心、理性和真诚。究其实质,道德对话就是要改变在传统道德教育中师生之间只是道德规范的授受关系,改变受教育者处于被动的,被控制的处境,承认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并通过平等充满关心的道德对话,激发学生道德情感,让学生学会关心,缓解道德冷漠,提高学生自主进行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的能力,从而升华道德智慧。
最早通过对话进行道德教育的典范也许是古希腊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认为道德、价值和人生的真理是一个远比自然真理或宇宙意义复杂而深奥的课题,他需要反复不断乃至无穷的推理,对话才能接近,一如难产的婴儿需要助产婆的助产才能顺利生产一样,这就是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他的“精神助产术”就是通过平等的道德对话而展开的道德教育,他主张教育不是知者带动无知者,而是共同寻求真理的过程。苏格拉底总是通过不断地提问别人,思索关于道德方面的问题,尽管这些问题最后都没有得出明确的答案,但都促使人们不断地去追问关于一些重要的纠结的价值问题和道德问题。苏格拉底的教育方式正是一种典型的道德对话。
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也十分重视道德对话,如的《论语》很大部分内容就是他与弟子关于行为规范、价值观等道德方面的讨论和对话。
道德对话,不只是言语的应答,而且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充满人文关怀的相互作用的一种形式。它强调的是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是一种在相互倾听、接受和共享中实现视界融合、精神互通的活动。道德对话是主体间共同生成和创造意义的过程。
 二、道德对话的主体
  道德对话是道德教育的一种方法,因此道德对话的主体也就是道德教育的主体。任何教育都是一定教育主题开展的活动,离开了一定的教育主题就不可能有任何的教育活动。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教育主体是深入开展教育活动的前提。
在传统道德教育中,主客体关系体现为一种尊严的等级关系,主体出于等级结构的顶端,客体出于等级关系的底部,主体对于客体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客体出于依赖和服从的地位,这种等级关系在欧洲中世纪和中国封建长期存在。
至今,关于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仍存在着许多不一致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教育者主体说。即道德教育者为主体,受教育者为客体。道德教育过程的主要矛盾是教育者所灌输的道德要求与受教育者现实生活中所进行的道德行为的矛盾。因此,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仅仅在接受道德教育影响的范畴内和方向上发挥作用,双方之间的影响最主要的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单向作用。受教育者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教育者的客体。(2)受教育主体说。受教育主体说与教育主体说恰恰相反,认为受教育者才是主体,教育者是为受教育者的成长、发展服务的,不是主体。(3)相对主体说。这种观点认为,道德教育主体与客体是相对存在的,他们之间的界定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只有在一定的道德教育关系中才嫩划清主体与客体。
道德对话是主体间的对话,这里的主体不同于传统一般意义上的教育主体。它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重主体间的平等、自由的对话。认为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教学的过程是师生双方共同活动的双边过程,教育过程的主体不仅包括老师也包括学生,师生双方互为主客体。从实施过程方面看,教育者是施教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施教的客体。从受教育过程方面看,受教育者是接受的主体,教育者是接受的客体。而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无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是道德教育的主体,双方间的作用和影响是双向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