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谨慎性原则在或有事项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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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谨慎性原则在或有事项中的应用
摘要:谨慎性原则是核算的一项重要原则。本文试图通过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比较,说明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
关键词:或有资产 或有负债 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定义,所谓谨慎性原则是指要求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设置秘密准备。谨慎性原则是对性原则的修正,对减少企业风险和经营的不确定性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贯彻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对重要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如准则要求的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等,对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披露也是谨慎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一、关于或有事项的确认
根据制度规定,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利益流出企业。所以根据负债的定义,负债应是企业现实的义务,应是确定的义务,而且应是负债金额可以确定的债务。对一项负债交易或事项是否确认为负债,在考虑效益大于成本和重要性原则两个前提下,可依据以下标准加以判断:1.可定义性----指符合负债要素的定义;2.可计量性----具有一个相关的计量属性,足以充分可靠地予以计量;3.相关性----有关信息在用户决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4.可靠性-----信息反应是真实地、可核实的、无偏向的。同样根据准则规定,资产是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作为企业的资产应具有实体的控制性、计量的准确性、潜在的利益性等特点。而或有事项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由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加以证实,该事项的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不确定性发生或不发生的因素不由企业所控制。所以或有事项并不符合负债或资产的定义,是否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应以未来事项发生的概率来确定。

(一)对或有负债的确认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的或有事项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才确认为或有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实义务。强调或有事项是企业承担的现实义务而非潜在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明确或有事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超过了50%;3.该义务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对或有负债金额的计量应以最佳估计数确定。即如果所需指出存在一个金额区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照该区间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金额区间,对单个项目则按照最可能指出金额确定,对多个项目则按照单个项目发生的金额和概率确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或有负债如果是企业面临的现实义务,只有发生支出的概率超过50%,则可以确认为或有负债,确认金额为最可能发生的支出金额。

(二)对或有资产的确认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需通过未来交易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根据准则规定,对或有资产一般不应确认。如果企业因清偿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所需指出全部或部分预期应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而且此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予以确认,而且确认的金额不允许超过所确认的负债金额。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企业或有负债的确认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对或有负债的确认只要发生的概率超过50%时就可确认,而确认金额以最佳估计数确定。而对或有资产一般不确认。只有确认了或有负债后的第三方补偿,而且受到补偿的概率超过95%时方可予以确认,并且确认的或有资产金额不得超过原已确认的或有负债金额。

二、对或有事项的披露
(一)对或有负债的披露
根据准则规定,对已经确认的或有负债(即预计负债)除了应该确认外,还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和在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披露的包括预计负债产生的原因和金额,以使报表使用者获得充分的、详细的有关或有事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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