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唐宋以后的“韵”—兼与王开扬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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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唐宋以后的“韵”—兼与王开扬先生商榷
【摘要】隋唐韵书产生以后诗韵变得相当严格,具体标准就是韵腹、韵尾、声调都必须一致。其它如词、曲、赋等韵文以及今天用韵则相对较宽。根据诗词曲赋用韵宽严的不同对王开扬先生“wēn”与“wén”分属两韵、“ān、iān、wǎn 、yuān是一个韵”的笼统说法提出质疑。【关键词】中古 近古 押韵标准 商榷人们平时总说写诗要押韵,那到底什么是“韵”?怎样才押了韵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要说清楚可不那么容易。《现代汉语词典》(1983)是这样解释“韵”的:“1、好听的声音;2、韵母。”《汉语大词典》(2000):“1、和谐的声音;……5、音节的韵母部分。亦指诗赋中的韵脚或押韵的字。”《汉语大字典》(1995)的解释也大体相同。可见“韵”的基本含义就是好听、和谐的声音,同时也指韵文中的韵脚字。将诗赋等韵文的某些句子的最后一个字按规律用一些特定的字,念起来就会感觉到和谐、好听,也就有了“韵”。今人用韵的要求比较宽,写新诗或其他韵文,只要韵母相同或大致相同,念起来基本和谐就算押韵了,如,黄、广、荡、长;安、先、眼、电、晚;刀、要、找、雕、早等,都是押韵的,甚至前鼻音in、en和后鼻音ing、eng都可以分别通押,并且不考虑其声调是否相同。因此,把“韵”解为“韵母”或“音节的韵母部分”大体上也说得过去。这是今人“韵”的概念和用韵的具体做法。隋唐以前只留下了诗赋等古人用韵的实例,而不存韵书类理论著作。我们只能粗略的感觉那时人们押韵也比较自由、宽泛。今天读那些韵文多有不和谐者,这固然同语音发展变化有关,押韵自由恐怕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至于此时“韵”的'具体内涵我们无从得知,因此这里姑且不论。隋唐以后产生了韵书,这一方面规范了当时的用韵,使得诗韵严格了(当然在实际运用中,除了试帖诗外诗人们并不完全遵守);另一方面它们同其它语言资料一起,为我们研究中古以后的声、韵、调系统提供了比较充分的条件。参考当时人们写诗用韵的实际,使我们对这段及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古人“韵”的概念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那么,隋唐(中古)以后“韵”的概念是什么,人们又是怎样押韵的呢?这要从我们的汉字字音音节结构说起。 音韵学上把汉字的一个音节分成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称为声母,古人叫“声”或“纽”或“声纽”,用一些汉字分别作为代表,称为“字母”。现代汉语拼音方案用21个英文字母代表现代汉语21个声母。汉字字音的后一部分称为韵母。根据韵母组成的不同,又将韵母分为韵头、韵腹、韵尾三部分。拿现代汉语拼音方案来说,比如ian这个音节,i是韵头,a是韵腹,n是韵尾。韵头有i、u、ü三个,韵腹由a、o、e等元音充当,韵尾有元音也有辅音。一个韵母可能没有韵头或韵尾,但一定有韵腹(即主要元音)。汉字音节还有一个要素就是声调,普通话是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中古以及近古是平、上、去、入四个声调。古代为了写诗作赋用韵有一个共同的标准,也为了人们查阅的方便,编写了韵书。(韵书产生以前就参照《诗经》、《楚辞》等韵文的押韵用例,以及自己的感觉和语言习惯)现存最早的韵书是隋代陆法言编的《切韵》,但原书已佚,只留下若干残卷。《切韵》同后来的《唐韵》、《广韵》、《平水韵》等合称《切韵》音系。这些韵书的具体编排方法就是“以声调为经,以韵为纬”,即把所有的汉字先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分开,把可以通押的字组成一个一个的集合体,称为“韵部”。有的还标明声母和阴阳、开合、切语(如《广韵》)。每个韵部用一个字作为代表,称为“韵目”。比如,南宋平水人刘渊根据北宋《广韵》编写的,流传很广、一直为今人写格律诗所遵循的《平水韵》106韵,就包含了平声“东”“冬”“江”“支”等三十个韵部,上声“董”“肿”“讲”“纸”等二十九个韵部,去声“送”“宋”“降”“未”等三十个韵部,入声“屋”“沃”“觉”“质”等十七个韵部。1考察这些韵书每个韵部里的字我们可以发现,同韵部里的字韵腹、韵尾基本相同,韵头可以不同或者没有。要之,中古及近古人所谓的“韵”,也就是可以通押的字是指韵腹、韵尾、声调都相同的字,三者中一个有异都不属于同一个韵部,不能通押。2当然,很多字当初是不同韵的,后来因为语音的变化同韵了,比如“东”和“冬”、“江”和“阳”、“鱼”和“虞”、“肴”和“豪”等,从《广韵》始就分属不同的韵,可见当初它们是有差别的。我们不能以今律古,用今音去衡量古代韵书中的韵。唐宋以后写诗基本就是按照这个要求押韵的,诗人虽苦其苛细,偶有突破,将可“同用”的韵互押,但出入不大。除非古体诗中的换韵,一般情况下不同韵部中的字是不能互押的,必须一韵到底,近体诗(格律诗)尤其如此。3比如,李白的《静夜思》:“床头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诗中押“光”、“霜”、“乡”三个韵,虽然韵头不同,“光”、“霜”的韵头是“u”,“乡”的韵头是“i”,但它们韵腹、韵尾都相同,声调都是平声,因此同属于《平水韵》中下平声“七阳”韵,故可以通押。再如孟浩然的《春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诗中押“晓”、“鸟”、“少”三个韵,“晓”、“鸟”有韵头“i”,“少”无韵头,但它们的韵腹、韵尾都相同,声调都是上声,同属于《平水韵》上声“十七樤”韵,因此也可以通押。这两首诗体裁上属于“古绝”,用韵尚且如此,近体诗用韵之严则更可知。至于词和曲的用韵,起初并没有专门为之编写韵书,人们填词作曲都是依据诗韵,但又不严格遵守,结果就和古体诗的宽韵差不多。清代戈载的《词林正韵》把词韵分为十九部,元人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把曲韵也分为十九部,其实不过都是在总结前人或当时人词、曲用韵的基础上把《平水韵》相邻近的韵部给以归并,并区分声调。如将《平水韵》中平声的“东”韵、“冬”韵、上声的“董”韵、“肿”韵、去声的“送”韵、“宋”韵合并,《词林正韵》称为“第一部”,《中原音韵》则称为“东钟”部;将平声“江”韵、“阳”韵、上声“讲”韵、“养”韵、去声“漾”韵合并,《词林正韵》称为“第二部”,《中原音韵》称为“江阳”部。填词作曲时这些同部中的字都可以互押,只要根据词谱或曲牌区分平仄即可。4赋、铭等其他韵文的用韵则相对更宽一点。如苏轼《前赤壁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这是一段押韵的文字,韵脚是“慕”、“诉”、“缕”、“妇”,但在《平水韵》中,“慕”、“诉”属去声“七遇”,“缕”属上声“七麌”,“妇”属上声“二十五有”,韵部相去甚远却可以通押。当然因为古今语音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不能用今音来衡量古人韵书中每个韵部里所有的字,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语文建设》2007年第12期登载了王开扬先生的《平水韵与马日事变》一文,读后收获良多,但对王先生文中一些说法有些不同看法,这里也一并提出来讨论。王先生在文中说:
古代的“韵”和今天的“韵母”有同有异。相同的是都不包含声母,不同的是:“韵”指的是韵腹、韵尾、声调,不计韵头;“韵母”指的是韵头、韵腹、韵尾,不计声调。举个普通话的例子:wēn、wén、wěn、wèn是四个“韵”、一个“韵母”,ān、iān、wǎn 、yuān是一个“韵”、四个“韵母”。这段话前部分笔者很赞同,但后面举例说“wēn、wén、wěn、wèn是四个‘韵’”、“ān、iān、wǎn 、yuān是一个‘韵’”,似乎不很妥当,至少不很严谨。因为普通话中“wēn”、“wén”两个音节虽分别为阴平、阳平,但都是平声,也就是说它们声调一致,这两个音节韵腹、韵尾又都相同,因此,按照中古以后“韵”的概念,在诗韵中它们是同一个韵,而不是分属两韵;如果是针对词、曲韵来说,连同“wěn”和“wèn”更是属于同一个韵部。同理,“wǎn”和“ān”、“iān”、“yuān”在词、曲韵中是同一个韵部,但因为它们的声调不同,在诗韵中也不是一个韵。实际上,在《平水韵》中,今天念“wēn”和“wén”的字除了“温”字特殊,属于上平声“十三元”外,其他如“煴”、“纹”、“文”、“闻”、“蚊”等都属于上平声“十二文”;而念“wǎn”的字在《平水韵》中则都分属于上声“阮”、“旱”、“潸”等部,如“晚”、“管”、“款”等字;韵母是“ān”、“iān”、“yuān”诸字则分属于平声的“先”、“寒”、“删”等韵部,如“丹”、“前”、“田”、“山”、“员”等字。仔细看来,王先生这段话本身也有前后矛盾处。既然“韵”指的是韵腹、韵尾、声调,那么“wǎn”和“ān”、“iān”、“yuān”不是同一声调,怎么是同一个韵呢? 廓清中古以后“韵”的概念,可以使我们对这段时期“韵”的特质和人们对“韵”的使用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从语言形式上去把握这段时期诗歌辞赋等韵文,从“韵”的角度欣赏诗文中体现出来的优美的韵律。新文化运动以来近体诗界一直在探索诗韵改革,但迄今为止仍然没有走出一条成功的路子,加强对古人用韵的研究,或许在这方面也能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注释:1上海古籍出版社.诗韵新编[M].附录《佩文诗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2王力.诗词格律[M].1—6页,北京:中华书局,2000.3任秉义.诗词通论[M].53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4曾铎.诗谈[M].95页、202页,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论文出处(作者):覆坛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