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归口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下设综合管理部、质量监督部、安全监督部和文明施工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构职责
本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内部组织架构图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行政审批职权目录
区质监站行政职权目录 | |||||
序号 | 实施单位 | 职权分类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流程图 |
1 | 区质监站 | 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10日发布)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2010年8月1日发布)第五条 第八条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12日发布)第四十三条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2014年10月24日发布)第八条 | 1.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查勘 2.限期整改 3.责令停工 4.上报不规范行为 5.安全管理动态扣分 6.提请行政处罚 7.上报通报批评 8.分部验收登记 9.竣工前检查 |
2 | 区质监站 | 其他职权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 3.与主管局签订:《建设工程监督行政执法委托书》第一条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3 | 区质监站 | 其他职权 |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166号)第三条 2.与主管局签订:《建设工程监督行政执法委托书》第一条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第五条 |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
4 | 区质监站 | 其他职权 |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 |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166号)第三条 2.与主管局签订:《建设工程监督行政执法委托书》第一条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第十三条 |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 |
5 | 区质监站 | 其他职权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30日发布实施)第十三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2010年8月1日修订)第六条。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6 | 区质监站 | 其他职权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 |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03年11月12日修订)第四十四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2014年10月28日发布)第四条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 |
7 | 区质监站 | 其他职权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8〕第166号)第十七条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第十四条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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