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消防的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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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出租房屋消防的安全责任书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方和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出租房房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维护乙方出租房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出租房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guǎn lǐ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guǎn lǐ。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7、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保护好出租房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