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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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责任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1

根据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村工作实际,为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分片村干部与各中心户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明确目标责任。收割期间实行全面禁烧秸秆,各中心户长具体负责本分工组内的秸秆禁烧,同时协助分片村干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各要中心户长要积极主动深入秸秆禁烧一线,实行死看硬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保持村容整洁。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中心户长将“告村民书”发放到每一户,并要求村民在指定“告村民书”签字,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源头控制。积极配合分片村干部做好农机作业管理和指导动员本地收割机全部添加秸秆粉碎装置,确保控制本地及外来作业机械全部使用秸秆粉碎及轮耕深翻装置,引导农户搞好秸秆返田,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田块,必须做到即收即耕。

四、严格考核奖惩。按照镇对村考核方法,对抽查中没有将“告村民书”发放的;被国家卫星遥控发现;移动高清智能球机拍摄的;被市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及新闻媒体曝光的;对禁烧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村民小组;对发现未安装秸秆粉碎装置及轮耕深翻装置进田的;被镇巡查小组发现和村巡查小组发现的,追究分工干部的责任,不返还村干部的保证金,取消秸秆禁烧作业组织经费,并依据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2

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全面禁烧,镇政府特制订2015年度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状。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1、辖区内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区督查组零查处。

2、收割秸秆及时清运、堆储,没有沿主次道路乱堆乱弃现象,不发生一起因秸秆下河引起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或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辖区内无焚烧杂草、垃圾、落叶等现象。

3、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秸秆还田、堆储等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4、辖区内以村(居)为单位,开展秸秆还田试点。

5、加快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每个村(居)建设1处以上集中堆放点。年内培养至少1名秸秆综合利用大户。

二、措施落实

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门机构,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2、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使“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理念家喻户晓。

3、建立秸秆禁烧“包保到户”责任制,加大巡查、督查和处罚力度。对利用机械收割的,要求留茬高度低于15厘米。

4、制订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计划,鼓励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确保奖惩激励政策落实到位。

5、实行保证金制度,向镇政府缴纳保证金3000元。

三、考核奖惩

1、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综合利用、焚烧秸秆、执法处理和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2、镇政府组织对本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上级抽查结果(含卫星遥感监测情况)一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3、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通报。镇督查组每发现1个着火点,或秸秆抛入水体处,每个自然村罚200元,村主要负责人再罚100元。或卫星遥感发现1个着火点,或市环保局、水务局、农机局等部门及市巡查督查组发现3个着火点(焦斑)或秸秆抛入水体处,村罚500元,村包片责任人处罚200元。对零着火点的村,奖励5000元。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3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干线畅通,确保西安世园会顺利举办和蒲城县创国卫创省模的环境指标要求,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印发桥陵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目标是:“三夏”、“三秋”(5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坚持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属地管理、强化措施、严防死守、依靠科技、综合利用的原则,确保无大面积焚烧现象,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行以镇、村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二、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村和户签订责任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自然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各村书记主任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行秸秆禁烧农户联保责任制,以块为单位,所属农户联名签字,承诺秸秆禁烧,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各村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公开信、明白纸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全面的动员。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要在田间地头工作指挥,统一协调、指导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以自然村为单位,以就近为原则,预留秸秆堆放场地,确保暂时不能利用的秸秆集中堆放。

五、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并对村、组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做到镇包村,村包自然村、组,直到具体地块。村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六、确保信息畅通。“三夏”、“三秋”期间,村干部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各村要将当日巡回检查情况于次日上午9:00前报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430426)。

七、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对烧第一把火的村通报批评,给予1千元的处罚,村干部和村包联领导同志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包联责任未落实,焚烧火点多、面积大、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给予行政处理。

八、镇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村,责令主要负责同志在大会上检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