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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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通用5篇)

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1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3、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

1、食品经营者要对购进食品的质量严把准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

2、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经营者承担。

3、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油脂酸败食品,霉变、生虫食品,混有异物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

4、不得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食品。

5、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一份食品供货商备存,一份食品经营者备存。

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2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内容,单位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本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有效落实本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下移重心,切实加强基层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监管职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四)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按照《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本监管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认真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xx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x食安委〔xx〕1号)文件精神,建立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机制,严格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报道行为。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xx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和《xx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行为。

(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查办工作。严格执行《xx市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督察督办制度》,依法查处本监管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交其他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遏制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八)积极完成县政府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部署的食品安全其他监管任务。

(九)抓好全运会食品安全和兴奋ji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运会期间全县食品药品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监管环节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责任目标考核

按照《xx县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细则》(x食安委[xx]1号)规定,年终由x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3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xxx《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巡查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使监管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任、有任务、有压力。为此,所长与各巡查组长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巡查组长为片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的责任区以本所食品安全监管示意图为准,各自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与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二、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四制”,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并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和“一票通”凭证按规定要求使用等。

三、巡查组对辖区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 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一票通”,是否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

(三) 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 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 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 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巡查组应当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市场经营下列食品:

(一) 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二)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三) 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五)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 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八) 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九)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巡查组对工商分局以及本所转办、交办的食品案件,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六、巡查组长对所长负责,巡查组内的巡查人员负责各自监管联络点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巡查组长负责。

七、对辖区内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巡查组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巡查组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4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秩序和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__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工作原则

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保质量”的高度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后勤的副校长纪申担任,副组长由学校总务主任李爱民担任。

四、承担责任

副校长纪申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总务处李爱民主任负监督管理责任,司务长负直接经营责任。

五、工作小组组长责任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计划,实施意见及应急处置工作,并抓好组织落实。

2、定期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指导和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及时整改。

4、协调地方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信息沟通等工作。

六、监督管理部门责任

1、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

2、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食堂配备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按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每天对饮食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场责成整改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

3、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周至少一次对食堂的卫生、证照、操作流程、原材料质量、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饭菜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记录。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书,督促有关责任人尽快落实整改并通报整改结果。

4、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和调研,建立学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5、在全校广泛开展食堂满意度调查,了解和促进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6、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档案,保证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时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七、食堂司务长责任

1、制定本部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全面检查,狠抓落实。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对食堂各楼层的卫生、证照、操作流程、原材料质量、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饭菜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记录,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

3、坚持自查自纠。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奖罚、有效果。

4、坚持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料,规范进货索证制度,建立食品采购台帐,按规定对有关票、证进行存档。严格物资采购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物资采购监督约束机制。

5、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留样、销售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防止交叉污染。不得销售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6、主动接受学校职能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汇报,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

7、抓好员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学院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全面负责,切实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确保安全”。对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司务长承担全部责任。

八、奖惩措施

1、凡完成食品卫生安全年度责任的部门,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考核通过后由学校给予部门和责任人表扬或奖励。

2、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受到表彰或批评和处罚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部门各责任人相应的表彰和处罚。

3、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疏于管理,导致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的重大事件,要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严肃查处。

九、相关事项

1、责任书签订程序:每年签订一次,分管校长与总务主任、食堂司务长签订。

2、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备案、总务处一份、食堂一份。

3、本责任书条款的解释权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

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负有直接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九)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