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学期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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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秋季学期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秋季学期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秋季学期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1

一、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学习并实践《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一切规章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特别重视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坚持“放学前一分钟教育”,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校内外活动的管理,教育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相互追逐打闹,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各班组织的学生集体活动,要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进行。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生饮食卫生管理,教育学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班主任及时认真进行“三查三看”工作。早晨到校查设备设施安全,学生精神状况及物品是否齐备,到下班前看学生是否全部离校,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上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要管理好室内的`一切教学设施,防火防盗。

6、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切实做好对“品行不良”学生的帮教工作。

7、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放学,做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

8、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教育学生按时到校,放学以后按时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途中玩耍,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在上学或放学途中购买路边小摊上的食品食用。

9、节假日,注意小孩活动安全,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督促小孩不进网吧、游戏机室、舞厅、录相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10、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交通常识,不骑“英雄”车。

11、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及时将意外事故告知受伤害学生家长,让学生家长立即赶到现场。

二、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做好课前准备,按时进教室上课,做好课堂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作业时间,按时下课,本节课后保证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及活动安全。

3、不私自串课,不许坐着讲课,上课期间不离开教室及学生,不接听电话;不做与本节课教学无关的事。

4、面向全体学生,充分调动每位学生的积极性,杜绝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因病、因事、或因公外出必须提前请假,如不请假者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负全责。

6、室外课必须做好教育和安全保护工作,严防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7、因教学需要带学生走出校园活动,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并在校长的批准下方可实施。

8、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及时将意外事故告知学校及受伤害学生家长,让学生家长立即赶到现场。

9、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和学生的活动范围,保证学生活动在你所能控制的范围这内,保证学生的身心安全。

三、考核与奖惩

1、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参加全年的评先选优,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

2、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布置的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不参加全年的评先选优,视情节轻重加倍扣除考核分数。

3、学校对各责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凡达标的责任人,学校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责任人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签订之日止。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班主任签字:

  课任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秋季学期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2

家长:

为了使学校和家庭共同联手抓好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安全,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与您签订本学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强化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学校校长为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相关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学校要坚持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学校实行集中路队放学制,由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按路队护送到指定路段。幼儿园小朋友和一年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

4、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学生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强化学生集体用餐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5、学校尽力为学生住宿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住宿生配备专职保育员,为学生提供必须的生活指导与服务,保障学生食住安全。

6、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不负责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当事人负责。

7、幼儿园小朋友和一年级学生每天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住宿生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家长必须负责接送。对上述学生家长既不接又不打招呼、放学后学生在自行回家路上发生的意外,学校不负担安全责任。

8、凡是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概不负其安全责任。

9、对于学生在校进行具有危险性活动,学校、老师要再三告诫,纠正,但学生自己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10、学校及家长要共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认真落实学生交通违法记录卡制度。大力提倡家长为其子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责任人签名:

第二责任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