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生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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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通校生的教育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与通校生监护人签定如下责任书:

校生安全责任书

1、通校生应具备的条件: ①居住在北洛初中不到一里路的'学生;②家中有管理能力的监护人;③学生自己有很强的自控能力和安全意识。

2、通校生在往返学的途中或在家中(校外),若由于交通、私自用电、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与他人打架斗殴、惹是生非、参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参与非法社会团伙等等因素造成意外伤亡或损失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或其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通校生在校外或在家中的管理均由监护人负责,通校生在家中或路途中不得参与、酗酒,不得看有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录像,学习期间不得无故滞留在家中。

3、通校生进出学校必须凭“通校生证”,否则不允许出入。擅自离校,或私自到校活动以及放学(放假)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亡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通校生在家里不得留宿他人,也不得在其它地方逗留和夜不归宿,否则后果由监护人负责。学生在校外就餐或吃零食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和其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5、通校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6、学生监护人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每天按照放学前五分钟到校门前等候,如果家长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概由监护人负责。若通校生在放学 20分钟后还未到家,监护人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7、通校生必须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接送。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保存一份,监护人保存一份)(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学 生:

班 级: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