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工资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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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物质待遇。是劳保待遇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产假、工资待遇、接生费用和其他补助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生育工资如何发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生育工资如何发放

广州生育工资在产假期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按照实际工资发放。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拓展内容:广州产假规定

1、生育假期:

顺产的:98天;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2、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夫妻

女方奖励假:80天

男方陪产假:15天

注: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