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没有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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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没有受害者
作为员工,在为企业工作的时候,如果你具有生意心态——职业心态,就完全不会感觉受伤害了。生意关系是平等、自愿、平衡的,不能强买强卖、坑蒙拐骗,也没必要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或者期盼着不切实际的奇迹出现。我们在职场关系当中感觉受伤害,一定是因为没有用生意心态来面对,并且主要是因为我们自己有强买强卖的心理。比如说,做了事就要求老板鼓励、肯定,得不到老板肯定就不开心,等等。这都是因为没有把老板当做客户来对待。

某呼叫服务中心规定对每次客户服务进行评价,评价为“一般”的,属于正常值,评价为“满意”的,每次奖励10元,评价为“不太满意”的,每次罚10元。几个月下来,员工阿亮平均每个月“一般”有70%,“满意”有10%,“不太满意”有20%,结果,月月都被扣钱。阿亮很不服气,向经理投诉说,我有80%的工作是达标或者超标的,为什么每个月都还被扣钱呢?经理向他解释:公司付基本工资给他的条件是100%达到标准即“一般”。如果其中有哪几次服务超标,就奖励,有哪几次不达标,就扣罚,规则很简单。阿亮的问题,是对于公司的规则有“自己”的理解,才觉得不公平。所以,受害者心态都是来自“我”和“你”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理解。

客户永远是对的,满足客户要求是我们的职责。对于客户提出的要求,达到了,客户付款,完成交易,是正常情况,不应该再多要求交易规则以外的报酬;达不到,客户要退货、赔偿,很正常;超标了呢,还要看是不是和客户之前有约定,约定可以超标多付款,如果客户并没有要求你超标,你超标了去找客户要求多付款,就是强买强卖行为。再说,客户还可以因为你不符合标准而拒绝呢。企业说,我付给你工资,条件是你得给我我想要的东西。很实际的。但很多员工不明白这一点,要求尊重、认同、表扬,其实就是撒娇的行为。职场交易也是交易,合适最好,过犹不及。

你可以选择客户,但不能选择让客户怎么要求你。

生意就是生意,根本不用生气

所谓职业心态,就是生意心态。

好的老板、员工,一定是好的生意人。你是在给老板打工,但你同时也在做自己的生意,你是因为觉得划算才继续和老板交易的。好的生意人,每天都心态平和,都觉得投资回报合理。如果你这样想和做,你自己的职业生涯和你的企业就一定和谐、成功。


不要撒娇,不要讲什么“苦劳”。很多员工说,我做这件事花那么多精力,总要说个辛苦吧,总要给点认同和鼓励吧。其实,你的老板只要结果,结果以外的东西,和他的需求无关,他不会付钱给你的。

职场是理性的人的竞技场

明知不可而期待之……

小张在某电视栏目实习,和朋友抱怨说,电视台许诺给她的底薪半年多都没发过,为此她很郁闷,也很生气。朋友告诉她,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她在职场中的心理期待没有调节好,既然头两个月没发钱都忍受了,半年后她还在继续期待电视台可能给她补偿,那是很幼稚的。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胆量炒老板鱿鱼或者去改变老板的想法,就应该把自己的心理期待调整合适,这样不但会缓解自己的.心情,更会快乐地工作。

在职场中,我们有很多类似经历,比如,你经常和某一同事发生冲突,而理由却都是他“人品不好,办事不力”,那么,我们应该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因为你早就知道他是那样的人,却还在心理期待他能改变,最后的结果就只能是自己因为同一个理由、类似的事情反复地生气,进而影响自己的工作情绪。

明知不可,总要赌一赌,抱有一线希望,最后肯定是自己难受。赌可能赢,但输了会不会很难受?理性的做法是:评估一下可能的回报结果,从最好到最坏,如果都可以接受,就去做。

没有借口

我们编辑部有个非常严格的截稿期规定,迟交稿按分钟罚款,因为后面有一套流程环节跟着。有一次,一位女编辑到时间没有交稿,我要按规定处罚她,她不服,说:“我没做完的原因是孩子晚上闹,写不了文章。”我说,对不起,你孩子闹和按照流程你该完成的任务之间没有关系。我只要你的工作结果,你家里的事该你自己去搞定,不应该影响到编辑部的整体流程。如果因为你自己的孩子影响到工作,那你就要承担延误工作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事,应该和你的工作分开。如果你不能搞清楚,或者说不能适应两份责任,你可以很理性地做出选择。

是不是我这样做显得很没有“人情味”?因为我老板和我的协议当中没有“因为家里的事可以耽误工作”这个条款,我和我的编辑之间也没有类似条款,工作就是工作,工作只是生意,绝对理性。

理性的生意人不应该讲没有用处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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