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职场女性的“选择题”:升职or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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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被单位“变相降薪”较普遍,然而选择依法维权的女性,多是赢了官司却丢了“饭碗”,再次引发对职场女性就业歧视的关注。

困扰职场女性的“选择题”:升职or生育?

产后女性职场频亮“红灯” 依法维权陷“尴尬”

重庆某连锁培训机构的李女士休完4个月产假回单位后,从中干被降为干事,薪水也少了一半,不服被“调岗”的她将公司告上法庭。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李女士胜诉。新妈妈胜诉了,也获得经济补偿,但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

记者采访发现,职场女性生育后常常遭遇“变相降薪降职”,法院受理的此类维权官司呈上升趋势,然而这些职场女性多是赢了官司丢了“饭碗”。

同样的案例还有在重庆某化工企业工作的游女士,她2007年开始在办公室做行政,2010年怀孕后单位打算调她去实验室,游女士不愿意调岗,单位以她旷工为由辞退她。游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成功调解,公司赔偿8000元,双方却“散伙”了。

升职还是生育?困扰职场女性的“选择题”

升职,还是生育?职场的这一微妙角力,在激烈的竞争中成为困扰许多女性的“选择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优秀的职场女性为事业不得不选择延后生育,一些用人单位甚至每年设定生育指标数量,女职工需排队申请才能生育。

在重庆某商业银行工作七年的张文静告诉记者,虽然家里一直催着要孩子,但是为了职业发展,一直没有将生育纳入日程。“曾经我们部门有一位女前辈业绩做得非常好,本来已经纳入部门负责人后备人选了,但休完产假回来,升职的事情再无着落,到现在还在原地踏步。”张文静说,“我必须把这段升职考察期熬过,落实职位之后才能考虑生育。”

张文静告诉记者,虽然有法律规定女性生育期是不能辞退的,但是用人单位作为强势一方,总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调整生育女员工岗位,降低薪资,或者用其他手段让女员工自动辞职。“起诉也没用,到头来赔你一点儿钱,工作还是丢了。”对此,张文静显得特别无奈。

“生”与“升”可协调 雇佣双方应多做冲突的“减法”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颖教授指出,“既然女员工大都要求职场平等,就应该培养自身的职业化素养,在生育一事上要有计划,选择合适的生育时间,提前向单位说明,做好工作的'衔接安排,而不是搞突然袭击,让单位措手不及。”

刘颖认为,除了建立完善针对女员工的规章制度,保障女员工的基本生育权利、落实生育假外,还应强制要求用人单位设置调岗缓冲期,即在女员工产假后一定时期对其工作不做大调整,缓冲期后作出相应评估以决定工作岗位是否调整。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刘明辉教授认为,为预防就业歧视行为的发生,除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还应借鉴香港等地的经验,成立相关监督实施机构,可以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性别平等法,表彰先进单位,处罚违法行为。还可以调解性别歧视纠纷,避免发生“赢了官司丢了饭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