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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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即工伤人员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基本前提就是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的社保分局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才能报销相关医疗费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东莞工伤保险怎么报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东莞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一、东莞工伤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写《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申领需补资料通知单》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批复。

4、决定。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出具《东莞市工伤医疗待遇申领资料受理回执》交参保人;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申领需补资料通知单》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二、办理材料

工伤职工工伤医疗终结后,对在医疗机构、工伤康复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及康复器具装配机构现金结算的相关费用,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医疗零星报销手续:

(1)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3)《工伤保险待遇银行账户信息确认表》;

(4)《东莞市劳动能力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放弃评残的提供《放弃伤残评定声明》原件;

(5)涉及第三方责任事故的,需提交事故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报警回执复印件和公安证明原件等);事故责任定性及赔偿处理结果复印件(如法院判决书、商业保险的理赔结果和双方协商处理的协议书等);

(6)《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审批表》(涉及先行支付的);

(7)提出工伤医疗费结算申请的,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

①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②门诊治疗的,提交门诊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处方或门诊病历本复印件、门诊化验、检查的报告复印件;

③住院治疗的,提交医疗机构的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

④转院审批表复印件(经批准转市外医院治疗的);

⑤批复生效的异地人员,在选定的异地就诊机构治疗的,提供《东莞市社会保险长期异地居住(工作)人员就医批复意见》复印件。

(8)提出交通食宿费结算申请的,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收据(发票)复印件;

②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③转院审批表原件(经批准转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

注:如在市外定点联网医院现场结算时转院审批表原件已交医院的,需提交结算单或个人支付清单复印件。结算单或个人支付清单中的就诊类别为“转院住院”的,可视同转院审批表原件。

(9)提出住院伙食补助费结算申请的,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复印件;

②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10)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费结算申请的,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11)提出康复器具(假肢)费结算申请的,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

①东莞市社会保险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出具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②需安装康复器具(假肢)或安装康复器具(假肢)后需更换(维修)的,《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及康复器具配置意见表》原件;

③工伤职工更换(维修)康复器具(假肢)的,须提供更换(维修)前后的6寸(4R)彩照(贴在A4纸上)。

(12)康复治疗未在现场结算的,提出康复治疗费结算申请的,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伤康复通知书》原件;

②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③审批同意指定的康复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

④工伤康复延期的批复材料(限工伤康复延期):

⑤其他与康复治疗相关的材料。

(13)医疗依赖结算的,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

①《东莞市工伤保险医疗依赖批复意见》复印件;

②门诊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处方或门诊病历本复印件、门诊化验、检查的报告复印件。

(14)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它资料。